城市圖書館|你住公司附近嗎?美國研究:上班通勤超過 __ 分鐘就會不快樂

城市圖書館|你住公司附近嗎?美國研究:上班通勤超過 __ 分鐘就會不快樂
2019-05-13
文・《是設計讓城市更快樂》,查爾斯・蒙哥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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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時間超過16分鐘,人們的生活滿意度就會下降。通勤時間愈長,苦於長期疼痛、高膽固醇與性不快樂的比例就愈高。只要超過了這個時間,症狀最明顯⋯⋯

如果你要用人數多寡來判定各種移動方式的「爽度」高低,那麼開車擺明了是第一名。在美國,每十個通勤族裡,就有將近九個人每天開車上班。3/4的加拿大人與2/3的英國人也幹一樣的事情。

開車有滿滿的各種情緒上的「紅利」。路況好的時候,開車的人處於一種「操之在我」的精神狀態:主觀上,駕駛人對自身生活的主控感受要高於大眾交通工具的使用者,甚至也高於他們車上的乘客。

開名車有面子,但塞車壓力大

許多通勤者在莫克塔利恩面前都招認,開車的一大樂趣在於被目睹坐在「百萬名車」裡。高級車的無形價值在於它是身分地位的象徵,人開起來有一種或許虛幻但又非常尊榮的體驗,而這種「生化反應」又最容易在年輕男性的身上展現出來。

蒙特婁的研究者發現,男大生不過花一個小時開名貴的跑車──比方說牌價15萬美元(約五百萬台幣)的保時捷,睪固酮就會在腦裡爆開,超嗨;但要是開的是老舊、高里程數的Toyota Camry,那開車就只是開車而已,開完還有點累。

「這種內分泌反應非常顯著,跟有沒有人在看沒有關係。」這項研究的共同作者蓋德.沙德(Gad Saad)做了這樣的補充,他是蒙特婁康考迪亞大學(Concordia University)的行銷系助理教授。

換句話說,車子只要夠帥,就可以觸發小男生的荷爾蒙反應,就算旁邊沒有正妹也不受影響。無怪乎十個美國人裡有四個人說他們「愛」自己的車子。

但話說回來,住在大城與郊區的通勤族有半數說,自己不喜歡每天必須跑的這一趟「英雄之旅」──悶悶不樂的這群人也以開車族為主。

問題的部分原因出在,車子潛在的解放感與速度感被封印住了,我們都知道這兩種承諾得在開闊的大道上奔馳時才能兌現,而都會系統讓這種能力被打了個大大的折扣。名車與跑車開起來還是很有面子,但只要你前後左右都是車子,那再大的扭力與馬力也是兩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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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使公車司機容易生病

陷在車流中,折磨的是大腦也是身體。在都市裡開車,駕駛人的血液是高純度的壓力荷爾蒙濃湯。車流愈塞,你的身體就愈是奔流著腎上腺素與皮質醇這兩種逼人或戰或逃的湯汁──短期內,它們會讓人心跳加快、血管擴張與注意力提升,但時間久了人會因此生病。

長途通勤之後,人的專注力會需要多達一小時的恢復時間。惠普(Hewlett Packard)的研究人員說服了英格蘭的志願者戴上測試電極來通勤,結果發現,他們無論是自己開車還是搭火車,尖峰時都會體驗到比戰鬥機飛官,或比鎮暴警察面對失控抗議群眾時還高的壓力。

都會區的公車司機會比其他行業的人更常生病、更常請假,而且還更難長壽,這是一個理由。壓力專科醫生約翰.拉爾森(John Larson)曾提出他的許多心臟病病人的共通點:他們都是先在開車時暴怒,然後心臟才緊接著「罷工」。

很多人可能不會把自身的不如意怪到通勤頭上,但事實是,通勤時間超過16分鐘,他們的生活滿意度就會下降。

蓋洛普與上市公司「健康之道」對美國人進行的民意調查發現,通勤時間愈長,苦於長期疼痛、高膽固醇與整體性不快樂的比例就愈高(通勤超過90分鐘的人最慘,焦慮、疲倦跟肥胖在他們身上最明顯,同時他們也遠不如短程通勤的人那樣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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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雙腳上班的人最快樂

有一群通勤者比誰都開心,而他們能享受移動並不是因為有什麼偏方。他們上班不需要加油,因為他們靠的是自己的雙腳。這些人有人走路,有人跑步,有人騎鐵馬上班。

雖然乍聽之下有點辛苦,但「雙腳萬能」的通勤族表示,他們感覺日常來回比長時間坐著上班的人輕鬆,同時他們也最常以「好玩」來形容自己的通勤過程。

小朋友壓倒性地說,比起被車子載到校門口,他們比較想自己找路上學,而城市裡的美國人跟加拿大人也是一樣的心情。問題是,這些城市的設計往往讓走路跟騎車顯得既不舒服又危險。

荷蘭的狀況是,道路設計者創造了安全的空間給自行車,而自行車在主觀的喜悅感上贏過開車跟搭車上下班的人,在恐懼、憤怒與哀傷的體驗上少於機動車輛的主被動使用者。

即便是在紐約市這種吵雜、壅塞、推擠與危險的路上,上下班時間的自行車騎士也比任何人都樂在其中。

明明比較慢又比較累,為什麼走路或騎車會比開車來得有滿足感呢?一部分可以用人類的生理結構來解釋。

人生來就是要移動的──不是被「搬動」,而是要使用我們的身體去推動自己穿越地景。從基因的流轉去回推,我們的祖先已經步行了四百萬年。

荷蘭通勤者的主觀情緒分析。快樂上班去?在道路空間屬於所有人的荷蘭,自行車其實絕對是最爽的一個族群。公共運輸系統的乘客則自覺最可憐,這點跟大多數其他地方一致。繪圖:Scott Keck,資料來源:Harms, L, P Jorritsma, and N Kalfs. Beleving en eeldvorming van mobiliteit. Den Haag:Kennisinstituut voor Mobiliteitsbeleid, 2007 With permission from Peter Jorritsma, KiM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Transport Policy Analysis, Ministry of Infrastructure and the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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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不動就難以專注

這個狀況還滿棘手的,主要是「一動不動」之於人體,就等於鏽蝕之於古董車一樣。太久不動,肌肉就會開始萎縮,骨質會疏鬆,血液會混濁,精神會難以專注,本來還好的問題也會變得棘手。一動不動不只是讓人聯想到死亡而已:不動根本就會加速人的死亡。「老是坐著」本身就非常夭壽。

加州州立大學的教授羅伯.賽爾(Robert Thayer)在幾十名學生身上裝了計步器,然後讓他們正常過日子。

如此經過20天之後,就他們的情緒、態度、飲食與快樂程度進行分析。結果這群學生平均每天走9217步──樂勝一般的美國人。

光在學生裡面比,路走得多的人會在主觀上感覺自己比較有活力,而且不太有情緒問題。這些人會比較有自信,比較開心,甚至會對自己吃的食物比較滿意。

這位心理學家一輩子研究的都是人類的情緒,而一次次的測試都證明了要把人從心情不好的陰影裡拉出來,最好的辦法就是去短短的散個步。「走路、散步,其效果就跟吃藥一樣,而且還是踏出幾步就開始作用的特效藥。」

騎自行車上班,一年可瘦6公斤

騎自行車的道理也一樣,而且自行車還多一個好處是,無論你再怎麼懶,再怎麼慢,你的速度還是會比走路快上三到四倍,但同時你消耗的能量只有步行的1/4。多台自行車,旅者的移動範圍就可以擴大九到16倍。所以很簡單的道理,人跟自行車合體的移動效率,絕對不是任何單一機器或動物可以比擬。

無論騎自行車騎得再辛苦,好像也沒人因此否定騎車的樂趣。他們只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無拘無束,而且也發現自己變健康了。

改騎自行車上班,讓人在第一年裡平均瘦將近六公斤。這些人或許不會都像賈吉那般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但他們確實感覺自己與周遭環境的距離拉近了,而這是在轎車或公車等「鐵包肉」的環境裡所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踩自行車上下班是一趟趟既運動到人的感性、也操練到人的肢體的旅行。

五分鐘以內,我們就會用走的

平均而言,美國每一百個通勤或通學者裡,只有五個人搭大眾交通工具,三個人走路,至於騎自行車的只有一個人。如果走路或騎車這麼「爽」,為何選擇的人不多?為什麼保持健康基本的日行一萬步,大部分人完全做不到?為什麼我們會排斥大眾運輸工具呢?

問題的核心在於人類心理與城市設計的交會點。要知道城市設計會影響我們的移動方式,而特定的城市幾何會剝奪我們選擇的權利。

我們對於距離的反應其實很好預期。如果五分鐘以內走得到,那我們就會走路去轉角的商店,我們不會為了一瓶牛奶或一包薯條而「開車門、鑽進駕駛座、發動引擎、駛離車庫、買完東西、開回來、下車、鎖車」──而五分鐘的步行距離約等於400公尺。

我們不會去五分鐘腳程以外的地方搭公車,但我們會願意為了輕軌或地鐵站走上十分鐘之久,而這有一個原因是,多數人主觀上認為軌道交通比較快,時刻比較準確,同時搭起來比較舒服。

一個世紀前,電車社區的設計者就完備了這樣的幾何設計,現在的城市設計者則是在「重新發現」的過程中察覺到,只要引入發車間距穩定、乘坐品質舒適的輕軌服務,社區居民就會調整習性──而他們的健康狀況也會比以往好上一些。

北卡羅萊納州的夏洛特市(Charlotte),在啟用了代號「山貓」(Lynx)的通勤用輕軌之後,不到一年,沿線的居民就養成了每天多走約兩公里的習慣,這代表輕軌的加入改變了他們日常的「算計」。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當中,改搭山貓上下班的人平均甩肉約三公斤。

附近有公園,小孩就會愛走路

純真如孩子,也展現了類似的「心機」。蓋瑞發現,要是方圓800公尺的範圍內有可以玩耍的公園、或某種他們感興趣的商店,那麼小朋友選擇走路的機率就會是原本的兩倍以上。超過這個距離,他們就會等爸媽開車接送。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我們的確可以在社區中心蓋一座超大型的綜合體育園區,大到裡頭有好幾個棒球內野跟足球場地,但如果大興土木意謂著「每隔幾個街區就有小公園的光景」將成為過去,那這對我們下一代的健康反而相當不利。

到處一堆小公園看起來或許「小家子氣」,但住在這兒的小孩不用求媽媽開車帶他/她去看正式的聯盟比賽,他們自己在公園裡組隊打球還比較簡單。將近2/3的爸媽說自家附近沒有地方讓小孩走去玩,而這也稍微解釋了為何應該是可以盡情揮灑體能的暑假,美國小孩卻老是變胖。

街道美觀有趣,也使人們愛走路

美不美觀對我們也有影響。街道感覺安全無虞而且趣味橫生的時候,我們自然會走得比較遠。住在紐約或倫敦市中心的人,平均走525到800公尺去買東西,相當於漫步四到10分鐘的距離。就算是冬天冷得要命,夏天又熱得爆汗的蒙特婁,民眾也說自己常提著袋子走600公尺(六到八分鐘的距離)。

對來到封閉式賣場的人來說,走路的比率並不會降低,因為封閉賣場複製了城市鬧區的體驗,只要你人待在賣場的建築物內,這樣的效應就不會消失。但一旦人被丟包在室外的平面停車場,周圍都是大賣場,那我們想走路的欲望就會蕩然無存。就算有推車可以幫忙省力,我們也沒興趣走在量販園區中的不同賣場之間,即便那只需要散步三分鐘而已。

研究者觀察加拿大一處量販園區,結果發現1/3的購物者會在園區範圍內停至少三次車,因為他們就是不想拖著東西橫越沙漠般的柏油路面,畢竟這一路上風景醜、人難過,而且安全堪憂。

消費者一旦陷入華盛頓特區近郊某「購物園區」的環境中(上圖),那他們就會連花個兩分鐘從一家賣場走到另一家賣場都不願意;但在多倫多楊格街某傳統市場環境裡(下圖),居民樂於走六到八分鐘去買東西。資料來源:Brett VA/Flickr(上圖);作者自攝(下圖)


書名:是設計讓城市更快樂
作者:查爾斯・蒙哥馬利(Charles Montgomery)
譯者:鄭煥昇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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