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已是強弩之末?地緣政治下的經貿秩序再定位與台灣策略

WTO已是強弩之末?地緣政治下的經貿秩序再定位與台灣策略
WTO兩大支柱因美中角力陷入僵局,楊岳平建議台灣仍應善用其多邊外交平台價值。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26-06-25
文・楊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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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黃金時代或許回不去了,但台灣現在最不該做的,就是轉身離開。

上訴機構癱瘓、規則談判停擺,美中角力讓這個組織陷入結構性僵局;但對一個正式會員資格得來不易、高度依賴國際貿易的經濟體而言,WTO提供的多邊平台與爭端機制,即便打折,仍是難以替代的外交資產。

閱讀重點

Q1:WTO有哪些問題?

A:兩個主要機制都出問題。爭端解決方面,美國自2016年起杯葛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導致裁決只要一上訴就擱置,無法終局解決。規則談判方面,中國、印度等新興強權不再配合美國主導,共識愈來愈難形成。地緣政治讓信任裂痕加深,WTO改革幾乎無從推動。

Q2:這是WTO自己造成的,還是被政治害的?

A:兩者都有。地緣政治是直接導火線,但WTO從建立之初就過度側重貿易自由化,忽略開發中國家的發展需求,早已累積不滿。中國則善用規則漏洞,在享受開放紅利的同時保護自身市場,等到其經濟實力開始威脅美國,美國的反彈便無可避免。問題是結構性的,不只是美中衝突的副產品。

Q3:台灣能做什麼,又該怎麼做?

A:外交與經濟實力有限,台灣改變不了WTO的現況。但可以做三件事:積極參與規則談判、爭取降低貿易障礙;適度運用爭端解決機制,即便只有外交或內政上的象徵價值;並珍視WTO作為多邊外交平台的稀缺性——這是台灣少數能以正式會員身分出現在國際場合的舞台。

WTO可能是我國以正式會員身分加入的最重要國際組織。WTO自1995年正式成立至今運作逾30年,以規則談判與爭端解決為其兩大主要支柱,其透過規則談判建立的國際經貿多邊規則,成為當今國際經貿法的基石;其獨樹一格的爭端解決機制,更是國際法中少見具有相當執行力的機制。

我國做為一個以國際貿易為導向的經濟體,WTO建立的以自由貿易為目標的國際經貿規則,讓我國企業得以面臨較少的貿易障礙;此外我國於WTO享有的正式會員身分,也是我國無法輕言放下的國際外交重要突破。

地緣政治讓WTO兩大支柱都出了問題

但近年以美中經濟霸權角逐為主軸在世界各地開啟的地緣政治衝突,對WTO的運作已帶來巨大的影響。

最明顯的影響來自於WTO的爭端解決機制部分,美國自2016年起開始杯葛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導致上訴機構於2020年起正式進入全員懸缺的狀態。這使得相關爭端解決案件縱使經過小組成員做成裁決,但只要一經上訴,就只能進入擱置狀態,進而使得爭端解決機制此一不再能終局解決爭端。

WTO的規則談判部分,也受到地緣政治衝突不小的影響。WTO規則有賴會員的共識決形成,過往在美國絕對經濟實力的庇護下,較能在美國的領導下凝聚共識形成規則;但受到部分國家經濟實力的提升、地緣政治衝突以及近年美國外交策略的影響,美國在WTO的規則談判中已不再有類似的話語權,例如新興的開發中國家強權包括中國及印度,都不再輕易服膺。

隨著地緣政治衝突更加加深會員彼此間的信任裂痕,WTO已更難形成多邊甚至複邊規則,如此更難以奢談WTO改革以重塑多邊經貿秩序。

地緣政治只是藉口,問題早就埋在裡面

但平心而論,針對WTO如今僵局的成因,地緣政治衝突可能只是個方便的藉口。

早在WTO建立之初,即有觀察指出WTO過度以貿易自由化為基礎建構多邊經貿規則,可能反而阻礙開發中經濟體的經濟成長。此一觀察不幸言中,部分開發中經濟體在此體制下,發展始終有限,因此造成其對WTO不夠重視發展與援助的批評。

但也有部分經濟體另闢蹊徑,透過對WTO規則的巧妙運作,得以一方面受惠於其他會員的貿易開放政策,一方面遊走在規則邊緣,採取具有保護主義實質的經貿措施保護自身經貿利益,進而達到經濟成長的目的。

會員的經濟成長應該是WTO喜聞樂見的,但是當游走邊緣帶來的經濟成長過度巨大,特別是如中國累積的經濟實力開始威脅美國時,美國對於WTO無力維持多邊經貿秩序的不滿,自然逐漸累積到爆發的時刻。

在中國不願退讓的背景下,短期內國際社會難以期待美國停止杯葛WTO的整體運作,國際社會也難以期待WTO會員在目前的地緣政治衝突環境下,得以達成有意義的WTO規則改革。

半杯水:比軟法硬一點,就是現在的均衡

WTO雖然因地緣政治衝突而在規則談判層面進展有限,但近年仍偶有建樹,包括2022年的疫苗專利豁免決議、漁業補貼協定、2024年的投資便捷暨發展協定,乃至2026年的電子商務協議。這些談判成果雖然不是大開大闔顛覆多邊經貿規則的進展,但至少顯示WTO在地緣政治衝突中仍有機會凝聚共識。

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也仍未完全消逝。雖然會員明知其提出的爭端解決案件最終可能因上訴而無法終局獲得解決,但會員仍然持續提出爭端案件送小組解決,這代表爭端解決機制縱使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對會員可能仍具有也許是外交或內政上的實益;甚至也有部分的個案中,會員選擇尊重小組的決定而不提起上訴。所以WTO的爭端解決機制雖然不如過往有執行力,但比起多數國際組織而言,比下有餘。

整體而言,WTO也許回不去過往的輝煌時代,但目前這套比軟法再硬一些而帶有軟拘束力的多邊經貿規則與爭端解決機制,或許是國際經貿社會經歷一番搖擺再平衡後,暫時形成的均衡點。

在如此國際格局下,我國受限於有限的經濟實力與外交實力,難免人微言輕,無力改變WTO的現況。但客觀評估現況,仍然有助我國尋求自身在WTO的定位。

我國仍然應當積極投入WTO的規則談判,盡可能降低未來面臨的貿易障礙,我國也仍然應當適度運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不宜輕忽其仍存在的外交或內政實益。

此外,WTO提供的多邊外交平台,對我國而言仍然是珍貴的資產。WTO是個半滿還是半空的杯子,端視看的人的角度。

楊岳平

楊岳平-WTO-爭端解決-上訴機構-規則談判-美中角力-地緣政治-貿易自由化-多邊規則-台灣外交楊岳平指出,對台灣而言,其多邊外交平台與爭端解決機制即便效力打折,仍是難以替代的外交資產。圖片來源:楊岳平提供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以及台大國際政經學院合聘副教授,同時擔任台灣大學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等相關職務,以及世界貿易組織講座計畫共同主持人、國際經濟法學會共同秘書、美國比較法學會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共同主席等國際職務。研究專長為金融監理、金融科技、公司治理、國際經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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