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規劃,如何使台北早期平民住宅變違法擴建大本營?

錯誤規劃,如何使台北早期平民住宅變違法擴建大本營?
1965年,台北南機場區域改造成南機場平民住宅公寓。圖片來源: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2022-01-27
文、圖・沈孟穎(摘自《台灣公宅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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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前行政院經合會外籍顧問孟松夫人(A. Monson)精算各類市民月收入、可負擔還款數額,以及可能用於住宅費用與造價。

她認為,無電梯的三至四樓層的步登公寓(walk-up apartment buildings)指四或五層樓無電梯的集合住宅,也是台北常見的公寓形式。,最符合經濟效益;不僅造價低廉,還能維持每公頃200戶(約1,000人)的高密度需求。

在興建經費的考量下,這個立論搭配「住宅區不得超過15公尺的限制」,讓四樓層的步登公寓住宅型式得到國家完全支持與推廣。不只形塑出現今台北都市的住宅景觀,也埋下今日林立的住宅並不適合老人居住的苦果。

台北整建國宅住戶,為何多是經濟弱勢?

台北市西南邊的地勢低窪、長期受水患之苦;連夜大雨後,水源、雙園一帶淹水情況嚴重。1962年,此處配合第三期四年經建計劃,國民政府將都市建設列為社會建設的一部分,並因應都市防洪之需,開始興建淡水河的沿岸堤防。

台北市政府奉命興建水源、雙園堤防。這裡原有為數眾多的違建戶,為了避免他們到其他地區違建,市府採取先興建容納拆遷戶的建築,再拆除違建、修築堤防。

違建-拆除-台北市-城市規劃-違章-社會建設-經建計畫1960年代,台北市區違建拆除。圖片來源: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因此,水源路一期整建國宅基地原是八號公園預定地,後來興建了三樓層水泥房,容納拆遷戶;又如斯文里的平價住宅,這裡原是垃圾轉運場、違章林立,拆除計畫後才改善居住環境衛生與市容瞻觀,並興建起平價住宅。

安置拆遷戶的整建國宅或平價住宅,都是早期政府集中興建國宅社區案例。這些建築都是臨街廓、高建蔽率的連棟公寓。雖然,建造規劃略有社區概念,但由於所徵得的基地面積小、形狀零碎,難以有完整的社區區域。

此外,一個國宅計畫區域往往有數條既有的道路穿過,難以整體規劃,也缺乏公園、社區活動中心等公共設施。不過,當時已注意到住宅基地與周圍街廓間的關係,並設有明確規則、確保棟距,以維持各住宅單元通風、採光等舒適性。同時,也會搭配建設學校與市場,適應公眾的需要。

水源路-國宅-社會住宅-台北市-城市規劃-公共住宅水源路二期的整建國宅外觀。圖片來源: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南機場公寓:台灣第一個官、軍、民合作的平民住宅

再看南機場整建住宅,這裡同樣地勢低窪,遇到風災水患,房屋就容易毀損。而且,此處全區原本都是禁建的營地地區;但後來,因為陸續設置軍眷宿舍,使得外省籍人口在軍眷區周邊搭蓋違章建築,成為台灣最大違章建築分布區。

當年,美軍駐華的安全分署住宅顧問傅萊利(Abort Fraleigh)視勘風災後,建議將南機場軍用地開闢為新住宅區。

所以,南機場周邊便成為台灣第一個由軍方、省政府、市政府和地方居民共同合作的平民住宅,並採用民間建築師事務競圖設計。

獲得競圖優勝者大多想辦法在一定土地上,找出最多戶數的規劃方案。因此,建築師將社區公共設施部分壓縮至最小,導致棟距狹小、開放空間不足。

不可否認的,這些整建住宅完工時,外觀與居住品質(鋪設潔白磁磚的廚房與衛浴設備)確實比過去違建棚屋來得整潔。但居民的非正式建造行為,卻較能滿足居住者;住戶可隨著家庭規模,逐步搭建所需的生活空間、保持彈性。

此外,在缺乏人行步道與門前綠地的情況下,人車分道的概念無法落實,停車場需求也未被重視。坦白說,1970年代,台北擁有汽機車之家庭仍是少數,規劃與建築專業者尚未意識到停車問題。但隨著經濟發展、都市人口增長與攤販林立,才使得社區呈現住商高度混和、街容凌亂的景象。這時,停車問題才成為都市住宅治理的難題。

南機場-公寓-國宅-社會住宅-公共住宅-城市規劃現今的南機場公寓變得老舊,面臨都更問題。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

1973年,台北萬大計畫啟動,建築維持以天井、走廊連結各住宅單元,室內也不做隔間的平面配置。與南機場一期相比,與起居室連結的服務性陽台,希望滿足住戶對外曬衣的需求。

可惜的是,由於室內空間太狹小,幾年後,居民仍自行擴充成廚房儲藏空間使用,並產生其他空間問題。令人疑惑的是,廚房對外排煙口朝向室內天井,煙霧瀰漫與煙囪效應問題也無法解決;又或者,住戶將雨庇外推成陽台或儲藏室,或將廚房擴建到陽台,以容納家庭生活需求的情況相當普遍。

換個角度,或許這些非正式自建行為,恰恰突顯了台灣住居空間的在地性與特殊性,以及現代主義建築專業者對於台灣住宅陽台、廚房、儲藏室等空間需求的漠視。(延伸閱讀|台灣住宅問題|新加坡曾向南機場國宅取經,為何台灣公宅政策不如新加坡?

台北的平民住宅為何變成天價國宅?

後來,國家依據都市治理的新分配原則,將自由市場的住宅區規劃在市中心的新興發展地帶;且將老舊市中心、不合乎標準的住居移除至偏遠地帶,或重新組裝。

權力運作也調整為區隔社會群體的模式,國家可輕易支配公教人員與違建居民。兩群人雖在與優勢群體的空間資源爭奪戰中敗陣,卻遭逢不同待遇。

最終,導致違建居民容身在市中心、住宅規模極小、品質不佳的整建國宅內,成為城中邊緣人;公教人員雖遷居至市郊新社區,卻能享受寬敞公教住宅,與細心規劃的公共設施環境。

這種差別造成社會階層的差距越來越大,並埋下中低階層空間區隔的惡源。幾年後,原在市郊的獎勵投資國宅,甚至成為發展的新核心,最終導致天價國宅的形成。(延伸閱讀|社宅之都維也納:62%市民住社宅 總統女兒、足球巨星也愛住

台灣公宅100年──最完整圖說,從日治、美援至今的公共住宅演化史

作者:沈孟穎 出版社:創意市集 出版日期:2021/03/25

台灣公宅100年──最完整圖說,從日治、美援至今的公共住宅演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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