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驚醒台灣:台灣兒少性剝削防制新法,如何終結受害者夢魘?

台版N號房驚醒台灣:台灣兒少性剝削防制新法,如何終結受害者夢魘?
非法性私密影像常在加密即時的通訊軟體流通,造成被害人終生的傷痛。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24-10-16
文・林月琴(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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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兒少性剝削問題上,沒有人是局外人。

台灣已在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內法化,並且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25號一般性意見書,國家在保護兒童的政策中應納入對兒童的網路保護。締約國應採取措施,保護兒童免受各種風險侵害,包括網路攻擊以及數位技術支援下的網上性剝削和性虐待。

今年四月,藝人黃子佼的「台版N號房」事件震驚全台。當黃子佼因違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依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卻僅被處以緩起訴,並支付國庫120萬元時,我們是否有想過,這背後是多少未成年兒少被迫害的結果?這些違法影片讓觀看者亢奮,但背後卻是一群在暴力下的少年、少女血淚交織的產品。

雖然黃子佼不是製作這些影片的人,但有買方存在就會有賣方。這些購買行為無疑助長了貪婪無良的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單純,在網路上以各種方式取得影像,或是透過威脅、暴力取得相關影片,卻從未考慮受害者的心聲:「一場性侵最終會結束,但影片卻會讓這場折磨沒有盡頭。」

紐約時報《被Pornhub毀掉的孩子》報導便提到:

妮可15歲時的全裸影片被發到了Pornhub上。如今她19歲了,她嘗試讓這些影片被刪掉,已經努力了兩年。

「為什麼我15歲時受到勒索拍攝的、屬於兒童色情的影片還在不斷被上傳到網上?」妮可傷心地在一則信息中向Pornhub抗議道。「你們真的需要一個更好的系統⋯⋯在發現我自己又被上傳到你們的網站上之後,我多次試圖自殺。」

「永遠都沒有盡頭,」妮可說。「他們從我的傷痛裡賺了那麼多錢。」

不斷出現的問題:一場性侵最終會結束,但Pornhub卻會讓這場折磨沒有盡頭。

孩子是否遭遇性剝削?

過去,我在青少年領域工作的社工夥伴需要到青少年出入的場域,想方設法接觸到離家的青少年,總是努力要比老鴇的手腳快一點。

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工作方式也發生了變化,這既帶來了新的機遇,也增加了挑戰。

21世紀以來,數位科技的發展確實開啟了嶄新的一頁,但也讓兒童更容易受到線上和線下的傷害。本已弱勢的兒童面臨更多的生存威脅,因為虐待、剝削兒童的行為也以新的型態出現,如客製化的兒童性虐待製品(Child sexual abuse material),以及現場直播性侵兒童等行為層出不窮。

被害人因性影像的散布和購買而遭受身心創傷,這不僅影響他們的學業、生活和人際關係,還可能導致他們不定時被追蹤或騷擾。由於有人出錢購買兒少性剝削和性虐待影像,許多兒少因此受害,陷入數位性暴力的循環,影響深遠。

我建議家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察覺孩子是否遭遇兒少性剝削:

  1. 行為改變:孩子可能變得焦慮、退縮或情緒波動大,甚至出現睡眠問題或食欲改變。
  2. 無法解釋的金錢或物品:孩子可能突然擁有無法解釋的金錢、禮物或其他貴重物品。
  3. 社交行為改變:孩子可能開始與年齡不相符的朋友交往,或是突然變得非常秘密,避免讓家長知道他們的行蹤。
  4. 網路使用習慣改變:孩子可能花大量時間在網路上,並且變得非常秘密,避免讓家長看到他們的網路活動。

守護兒少,防止性剝削法規上路

如果懷疑孩子已經遭受兒少性剝削,應該立即採取行動,包括蒐集證據、報警和尋求專業幫助如:通報113保護專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或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甚至應協助孩子尋求心理諮商,幫助孩子處理情緒和心理壓力。

透過這次社會事件,我們的努力終於在7月12日促成了《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三讀通過。新法除了對持有和製造等行為加重刑罰外,在協商過程中,跨黨派委員們皆支持我的提案版本。

最終通過的條文中,我特別重視並要求做到三件事情:

  1. 明確落實各部會機關的權責分工:過去立法處於「人人有責、無人負責」的狀況。在修法過程中,除了提升刑度外,我是唯一一位具體提出應明確化機關權責的委員。為了讓行政機關有足夠的資源處理新修法後的業務,我也具體要求行政院協助衛福部,充實預算及人力。
  2. 完善封網執行機制,加速流程:為了確實掌握修法後的封網機制,我要求相關執行情形在半年內以書面報告方式函報給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3. 建立性影像資料庫,並成立專責機構和專責人力,賦予警方主動巡查的職責:我是唯一一位自始至終堅持成立影像資料庫的立委,並明定專責單位主動透過資料庫比對潛在被害者。唯有如此,才能讓警察機關扛起主動偵查與分析比對的責任。我具體要求在訂定管理使用辦法後半年內,完成相關工作的執行。

兒少性剝削零容忍,這是不可挑戰的原則。期待新法的通過能夠有效遏止犯罪,減少被害人的重複傷害。

每個人都不是局外人,兒少受害者可能就是我們的親人或朋友,我們有義務保護他們。

此外,解決問題不應僅依靠重罰,政府還有其他責任。

未來,我將繼續在立法院努力推動相關立法。我認為台灣在兒少網路使用安全方面需要更主動的立法管理,包含社群平台、手機或網路遊戲,都應有專法、專責機構納管。如英國的《線上安全法》(The Online Safety Act)和美國紐約州的《防止成癮性內容剝削兒童法》(Stop Addictive Feeds Exploitation For Kids Act)等,都是值得參考的對象。

為了積極保護兒少免於霸凌和性剝削,我們不能對仍躲在暗處的犯罪者鬆懈。每一位可能接觸到兒少的專業人員,多一份關心與留意,都可能改變孩子的一生。

也再次呼籲社會大眾不要購買或下載非法性影像,一起發揮守護下一代的精神。如果發現有未經同意的非法性影像販賣,或發現身旁有人準備進行此類行為,請勇於阻止或檢舉!

關注兒少議題,我還能閱讀哪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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