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每高10公分,被撞致死率增22%!皮卡、休旅車成行人殺手,孩童首當其衝

車頭每高10公分,被撞致死率增22%!皮卡、休旅車成行人殺手,孩童首當其衝
大型車輛日漸增加,但車頭高度的大車,卻增加了車外行人的致死率。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25-05-19
編譯・王茜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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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正在戰車化:它們愈來愈大、愈高、愈重,也愈來愈致命。

過去30年來,美國的客車平均增長25.4公分,增高20.3公分、增重454公斤。車頭超過40英吋(101.6公分)的大車滿街跑,一些皮卡(pickup truck)、大型休旅車(full-size SUV)的引擎蓋高度,甚至與成年人眼睛齊平。

「光是站在「吉姆西」(GMC,「通用汽車」旗下汽車部門)與其競爭對手的展示車旁,就令我倍感威脅。」《連線》記者說。

2009年這些大車僅占路上車輛的38%,但如今美國路上超過80%都是休旅車和皮卡,低底盤旅行車幾乎絕跡,連轎車也成為瀕危物種。麻省理工學院移動計劃資深研究員齊珀(David Zipper)稱,這種車子愈來愈大的現象為「汽車膨脹」(car bloat)。

汽車膨脹的結果,除了更耗油、製造更多碳排和空污、加速道路磨損,還有更高的行人死亡率。

根據統計,2010年至2021年間,當駕駛與乘客死亡人數下滑時,死於交通事故的行人人數卻飆升了72%,從4,300人增至7,400人,攀上40年新高。

「因為它們的體積和高度,讓其他所有用路人——不管是行人、單車族或小車駕駛及乘客——都陷入危險。」齊珀說。

2023年,美國高速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IIHS)分析了1.8萬起行人碰撞事故,發現車頭高度超過40英寸(101.6公分)的休旅車、皮卡和貨車的行人致死率,比高度低於30英寸(76.2公分)的小型車高出45%!

 汽車膨脹-美國-行人安全-車頭高度-致死率-休旅車-皮卡-交通-視線死角-車禍-轎車-引擎蓋-安全-速限車頭高度超過40英吋,不論引擎蓋平緩,皆提高44%到45%的行人死亡率。車頭形狀也有差,高度在30至40英吋的中型車,當引擎蓋設計較平緩時,行人死亡率亦增加26%。圖片來源:截自美國高速公路安全保險協會

去年,夏威夷大學經濟學副教授廷德爾(Justin Tyndall)分析了2016年至2021年間,全美3,400 起行人碰撞,亦得出結論:車頭高度每增加十公分,行人致死率就增加22%。

兩篇研究都明確指出:車頭高度是影響行人死亡率的重要因素。

猜猜看什麼車對行人最致命?

廷德爾的研究發現,跟轎車相比,車頭比轎車高出19%的小型休旅車,使行人死亡率增加63%;車頭比轎車高28%的皮卡則增加了68%,車頭高出轎車27%的大型休旅車則堪稱行人殺手,使行人死亡率大增99%!

 汽車膨脹-美國-行人安全-車頭高度-致死率-休旅車-皮卡-交通-視線死角-車禍-轎車-引擎蓋-安全標準-速限大型SUV是最大的行人殺手,行人死亡率大增99%。圖片來源:截自廷德爾論文《車頭高度對行人死亡風險的影響》

「過馬路時,有些車子會讓人恐懼,而這個研究結果即印證了我們的直覺:外表愈有攻擊性的車子確實傷害性更大。」IIHS會長哈基(David Harkey)在新聞稿中說。

他解釋,車頭愈高,撞擊行人的位置也愈高,像是軀幹和頭部,而非腿部。而且這個撞擊高度,往往會將行人推到車底,而非推上引擎蓋,「結果就是,造成許多更嚴重的傷害,更多頭部創傷,」哈基說。

2008年的研究就發現,時速40公里的休旅車對大腦的衝擊,是同速轎車的兩倍;而如今的汽車,比17年前還更要高、更大、更重。

更糟的是,車頭越高,也讓前方視線死角越大,越容易出事。

其中,以老弱婦孺的死亡風險最大。廷德爾發現,車頭高度每增加十公分,18至65歲行人的死亡率會上升21%,但65歲以上老人的死亡率卻會上升31%,18歲以下孩童的死亡率更是大增81%,幾乎是成人的四倍。

 汽車膨脹-美國-行人安全-車頭高度-致死率-休旅車-皮卡-交通-視線死角-車禍-轎車-引擎蓋汽車致死率排行榜:榜首為大型SUV,被撞擊的行人致死率為12.4%;其次為皮卡,致死率11.9%;一般轎車為8.5%,廂型車最低為6.6%。圖片來源:截自廷德爾論文《車頭高度對行人死亡風險的影響》

許多學者把這種追求大車的現象,形容成「道路的軍備競賽」。

因為路上的車子愈來愈大,外部安全風險也隨之增加。駕駛為求自保,只好買更大的車來武裝自己。駕駛因此提高了車內人的安全,卻增加了車外人的風險。

根據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經濟系教授懷特(Michelle White)2004年的研究《美國道路上的軍備競賽:SUV和皮卡對交通安全的影響》,大車車主每躲過一次致命事故,代價是4.3個行人、單車族或其他駕駛喪生。

無法參與這場軍備競賽的弱勢用路人,成了無辜犧牲者。用台灣話講,就是「死道友,無死貧道」。

齊珀認為這是一種市場失靈:

大車的好處車主獨享,但其負面外部性,如碳排、空污、人命、道路磨損成本卻由整個社會來承擔。長此以往,只會鼓勵更多人追求大車,鼓勵車商推出更多大車,社會成本也與日俱增。

市場失靈,需要政府介入。

首先是建立安全設計標準。

「車商可在設計上降低車頭高度與傾斜度,以降低對行人的危險性。大塊頭的車頭沒有任何功能優點。」IIHS資深研究運輸工程師Wen Hu說。
廷德爾更直接給了一個數字:1.25公尺。

他估計,只要車頭限高1.25公尺,每年可救509個行人的生命;限高1.2公尺,每年可救757個行人的生命;限高1.1公尺,每年可救約1,350名行人的生命。

他分析,市面上95%的轎車車頭都低於1.25公尺,但僅30%的休旅車和輕型卡車符合該條件,改變空間很大!

去年八月,美國眾議員斯坎倫(Mary Gay Scanlon)提出《保護行人法案》(Pedestrian Protection Act),要求對汽車高度、重量,以及引擎蓋、保險桿和擋風玻璃的設計制定安全標準,想用立法終結汽車膨脹的惡性循環,以保護行人和其他弱勢用路人。但該法案未能在去年會期內通過。

另一種作法是課稅。法國、挪威即依汽車噸數課稅,增加大車的持有成本,並取消對大車的隱性補貼。

若覺得立法曠日費時,IIHS說,短期內你至少可以降低速限。

IIHS做了美、德兩國行人碰撞事故的跨國比較,發現在大車較多的美國,即便在低速限下,行人傷亡仍比德國嚴重。因此,IIHS建議大車和行人較多的都市地區,速限必須再降,才能有效保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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