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兒子是恐怖殺手

她的兒子是恐怖殺手
2019-04-18
文・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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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狄倫媽媽問,如果他把兒子送去看精神科醫師,就可以阻止慘案發生嗎?艾瑞克媽媽就曾把艾瑞克送去看病,艾瑞克也開始吃藥了,有用嗎? 然而調查人員中有些反對意見,認為「父母可能都太天真了」,以致沒能識破兩人老早便聯手在騙大家,騙警察、騙諮商輔導人員、騙朋友、騙父母……調查人員找到兩人生前的最後筆記,清清楚處寫明幾時幾分要做什麼,說不定這一切行動,他們還反覆排演過。他們並不是什麼頭腦像漿糊的精神病患,他們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要做些什麼,以及在做些什麼。

商周出版社曾立志,雖然市場不見得穩定,仍必須帶進來一些法律或人權相關佳作給台灣讀者,歷年來,他們也做到了相當程度。這本《我的孩子是兇手:一個母親的自白》(A Mother's Reckoning: Living in the Aftermath of Tragedy,Sue Klebold,李之年譯,2018,商周)卻是一本破盤之作,遠遠超乎法律或人權範疇,甚至超出它原本可能設定的親子教育或心理衛生範疇,是一本讓我們見識到人性幽微之處邪惡本能的、了不起的書。

作者蘇.克萊伯德有兩個兒子,么子狄倫(Dylan Klebold),就是1999年4月20日科倫拜高中屠殺案的兩名兇手之一,另一名兇手為艾瑞克.哈理斯(Eric Harris)。他們共奪走13條人命(12名學生、1名教師),其中5條人命是狄倫所殺,另有24人受傷,其中至少3人終生癱瘓,另有多人餘生必須做各種手術,備受槍擊傷口折騰。

科倫拜高中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傑佛遜等三郡的首府李特頓(Littleton),該州最繁榮的城市之一,人口4萬多人,在慘案發生時,這所高中有將近2,000名學生。根據案發後調查,該案醞釀至少一年,兩名兇手作案當天早上,在學校餐廳預置兩枚大炸彈(總共有99枚各式土製炸彈),並設定於正午學生最多的時間爆炸。幸好由於製作或操作障礙,僅小部分爆炸。警方專家推估,假設大炸彈如期引爆,會使餐廳天花板坍塌,當天在場的488名學生將無一倖免於難。

兩名兇手先在距離科倫拜高中4.8公里的一塊空地上預置小炸彈,設定早上11:14,即兩枚大炸彈爆炸前3分鐘爆炸,目的是引來3.2公里之遙的救火隊注意,聲東擊西。這枚小炸彈僅局部爆炸,造成小火災並被迅速撲滅。

預置小炸彈後,艾瑞克與狄倫於11:10分別開車抵達學校,把車停放在餐廳兩側的停車場,在餐廳開始供餐後不久,進入餐廳,分兩處放下裝有大炸彈的行李袋,設定爆炸時間為11:17。兩人各自回到車上,安置汽車炸彈,設定爆炸時間為11:18(另一說為正午),坐在車中等。根據原計畫,大炸彈爆炸後,他們要殺掉所逃出餐廳的人。

他們等不到炸彈如期爆炸,便穿上黑色長外衣,掩飾隨身槍械裝備,會合後走向餐廳,在餐廳外開始殺戮,然後進入餐廳,見人就殺,這一階段(11:19~11:29)總共有3人死亡、9人受傷。離開餐廳後,他們進入餐廳樓上的圖書館,遇人就殺,當時圖書館內有56人,這一階段(11:29~11:36)有10人死亡、12人受傷。

離開圖書館之後,兩人再回到餐廳(11:44),此時餐廳中師生已全部安全撤離。艾瑞克開槍射擊預設在餐廳裡的大炸彈,沒有引爆,再由狄倫投擲雞尾酒小炸藥於大炸彈上面,兩人離開餐廳後,大炸彈僅少部分爆炸起火。

兩名兇手在餐廳與圖書館附近的科學教室徘徊,沒有再對教室內的學生開槍。之後他們重新進入圖書館(12:02),這時館內師生(10人中槍、34人未受傷)已全部撤離,只剩下一昏迷、一癱倒在地的兩名學生。在與警方稍作駁火之後,兩人自殺,時間是12:08。艾瑞克將獵槍抵住口內上顎,狄倫將手槍抵住左腦,皆一槍斃命。當時艾瑞克才剛滿18歲11天,狄倫尚未滿18歲,兩人都來自起居、教養正常的中產階級家庭。

在他們殺人的17分鐘內,狄倫總共發射了175顆子彈,艾瑞克總共發射了122顆子彈,其中泵動式獵槍(艾瑞克發射了26顆子彈)、9公厘的卡賓槍(13條10顆子彈的彈匣,艾瑞克發射了96顆子彈)、9×19公厘的半自動手槍以及裝滿52、32、28顆子彈的三種彈匣(狄倫發射了55顆子彈)及雙管獵槍(13條10顆子彈的彈匣,狄倫發射了120顆子彈)。

維基上匯整了各方正式記錄所做的現場報導,顯示雖然艾瑞克在發號施令,但狄倫在槍擊唯一的黑人學生Isaiah Shoels之前,曾大發種族歧視穢語,且毫不在乎幾位同學哀求,開槍為樂。殺了兩輪之後,現場生還者多人提起,兩人說用槍殺人已不大夠勁了,狄倫曾建議:「那麼我們用刀來殺吧,這樣會好玩一些!」

讀過這些詳細的報導之後,再對比《我的孩子是兇手》中狄倫媽媽所回憶的、狄倫如何對人親切體貼、幽默、聰慧,真令人不寒而慄。

狄倫媽媽正在慶祝狄倫的5歲生日。圖片來源:oprah.com

可憐天下父母心

《我的孩子是兇手:一個母親的自白》英文版於2016年發行,進過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讀者對於兇手媽媽蘇克萊伯德的誠實告白大多印象深刻。她在案發前是個社會工作者,此書出版後,經由各種媒體面對美國大眾,宣導關心子女以便及時察覺子女精神異樣的重要,這是她後悔不曾真正做到的。

美國社會大致上已接受了她的勸告,例如說,很多原來從不跨進青少年子女房間的父母,讀過她的書之後,開始全面搜索子女臥房,檢查是否存在槍械或藥物等可疑物件。不過,這是一種進步或一種退步,恐怕見仁見智。

正如同有些人曾質疑《紐約客》為何要長篇採訪山迪胡克小學濫殺案兇手藍沙的父親,讓他暢談自己與前妻如何未覺察藍沙的危險性;也有人質疑狄倫的母親蘇.克萊伯德,是否只是以良言善語掩飾她為人之母的過失。雖然她書中每數頁就道歉一次,演講時更是每幾分鐘便說對不起及遺憾,卻無法彌補傷亡者親友的痛苦。

早在《我的孩子是兇手》出版之前,2001年,30多名受害者的家屬已和兇手家屬等人和解,艾瑞克與狄倫因未滿21歲,依照科羅拉多州法律,兩名兇手的父母必須與後來判刑的兩名供槍同學父母,賠償總共2,538,000美元,其中艾瑞克與狄倫的父母須負擔1,568,000美元。若非官司已確定,大概也很難期待狄倫的媽媽暢所欲言。

狄倫媽媽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她在書中說,這本書主要來自於慘案發生後她個人每天所做的日記,她用的日記本,還是狄倫送給她的生日禮物呢。

《我的孩子是兇手》時序相當清晰,一開卷就寫到狄倫媽媽接到先生電話,說是科倫拜高中出事了,她起初還搞不清楚怎麼回事,只覺得一向穩重的先生,聲音失控得歇斯底里。當時她正要參加一個會議,在服務單位李特頓市的公立社福機構,她是支援身障大學生就業的一個小主管。放下工作,她立刻獨自開車上路,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中,百念雜陳:科倫拜高中發生槍擊事件,那麼狄倫不見了,可能受傷了不是嗎?可是為何她的先生與狄倫的好友又急著找狄倫的那件黑色長風衣?

我不斷東拼西湊,想得出狄倫會沒事的結論……我一邊開車,一邊大聲自言自語,忍不住啜泣起來……不見得我們的兒子已受傷或遇害,我不能任憑自己染上湯姆的恐慌……搞不好我們只是大驚小怪罷了,孩子捲入槍擊案、下落不明,天下父母都會驚惶失措。說不定沒半個人受傷。我走進廚房,應該就會撞見狄倫從冰箱偷拿食物出來,然後他會笑我反應過度。

整整26英哩,我不停地胡思亂想。前一分鐘我腦中還是狄倫中槍受傷、哭天喊地求救的畫面,下一分鐘換成了較歡樂的情景:小時候的狄倫生日吹蠟燭的模樣,和哥哥開心尖叫著從塑膠溜滑梯溜下淺水池的模樣。人家說死前會看見人生跑馬燈,但驅車回家的路上,我眼前出現的卻是兒子的人生跑馬燈,就像放電影一樣,每幅珍貴的畫面都令我心碎,讓我拚了命懷抱希望。(摘自《我的孩子是兇手》)

這本書偉大的就是這類的敘述,把父母親的柔情和冷硬的現實交錯並陳,狄倫媽媽從頭到尾沒有譴責兒子,只是靜靜的告訴大家,接下來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她的感覺,她的自我對話,她做了些什麼,她做不到什麼……人生的跑馬燈在全書屢屢出現。子女與父母本是生命共同體,來自任何原因的切割皆不可能,子女的命運就是父母的命運。

讓讀者特別揪心的是,所有這一切的一切,來自父母有形或無形的辛苦付出,並沒有被狄倫接受,內化為一種抗拒邪惡的心智力量。完全相反的,他選擇了墮落與死亡。

狄倫媽媽開車回到家,發現自己成了兇手的母親。他們被警察請出自己家門,因為深恐家中仍有未爆彈,必須徹底搜索。她說,當她知道兒子是殺人兇手,曾禱告兒子死亡,以免有人繼續受害。基於時間比對的誤差,我對此存疑,原因是她回到家之前,槍擊已停止,警方確定狄倫是兇手之一,才登門通知家屬,她與先生已知道狄倫是兇手,這時還需要禱告嗎?除非是她仍在自欺,希望狄倫還活著。

必須提醒讀者的是,《我的孩子是兇手》是一上乘的報導作品,另有作者塔克(Laura Tucker)協助狄倫媽媽,將已知資訊全面整合成本書,編撰過程中已聰明的略去書中大多數細節原應呈現的時與地,以免遭遇讀者質疑,或惹上法律責任等。

狄倫媽媽突然間成為千夫所指,一次訪談中她說,事發很多個月後,她在雜貨店櫃台結帳,簽信用卡時,因為他們的姓「Klebold」很特別,店員問她是不是狄倫媽媽,接著數落起她的不是,她只好先閃到一邊。然而《我的孩子是兇手》也提及很多次那些原諒她、關心她的人,是這些人的寬宏大量,讓她認識到人性的美好,才使她在飽受憂鬱症並罹患乳癌之後,還有信心活到今天。

狄倫自殺前那幾年的照片。圖片來源:Heirloom Fine Portraits

2016年的狄倫媽媽。圖片來源:美國國家廣播公司

他們蓄意要對所有人隱瞞

慘案發生所在地的傑佛遜郡警察局調查報告在2000年出爐。案發後,他們動用了80名員工,透過4,000條線索,訪談過2,000名相關人士,蒐集了1萬件證物,請聯邦調查局協同做分析整理。

艾瑞克部分,家屬始終行使緘默權,調查重點放在他多年來所寫的日記及筆記。狄倫部分則恰好相反,他在案發前已銷毀了電腦裡的硬碟,無從追查他下載過什麼、搜索過什麼或和誰通訊,以及寫過些什麼,只能找到他在學校寫的一些作文及筆記,經由訪談他的同學、朋友及家屬,才拼湊出較完整的印象,而狄倫父母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簡直令調查人員心疼。

率先出版科倫拜高中慘劇專書的大衛可倫(Dave Cullen),在他後來一篇追加報導中,訪問調查報告的首席調查員凱特貝頓(Kate Battan),她說:「我花了很多時間訪談狄倫的父母,講實在的,他們是很好的人,狄倫絕不是怪獸父母生養出來的小怪獸。他們真的完全不曉得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不光是對狄倫父母表示深切同情,調查人員明查暗訪,再比對艾瑞克所留下的大量獨白之後,也認定他的父母未曾察覺兒子正準備犯案。所以,刑案部分兩人的父母都未被起訴。

狄倫母親在《我的孩子是兇手》也提到,狄倫與艾瑞克在科倫拜慘案的前一年的1月30日,曾因撬開一部停在荒郊野外的轎車,偷取其中電子零件被逮,當時警方輕輕放下,當成少年虞犯處理,因而進入「轉向計畫」的諮商輔導,而且諮商師還因為兩人表現良好,讓他們提早一個月結束,兩家父母因此帶著兒子們到餐廳慶祝一番,大家相談甚歡。那是慘案前兩個多月的2月2日。

《我的孩子是兇手》更提到,慘案前的3月11日,狄倫媽媽請假,一家三口去參觀錄取狄倫的科羅拉多大學,參觀電腦教室時狄倫滿帶勁的。4月17日,慘案前3天,狄倫還參加畢業舞會,「知道他跳了舞我很興奮。他謝謝我替他買門票和衣服,還告訴我今晚是他這輩子過得最開心的一晚,語氣熱情,令我又驚又喜。」

後來警方讓狄倫家人看一卷狄倫與艾瑞克拍攝的錄影帶,其中狄倫貶損媽媽及哥哥的話,讓他們簡直暈倒。怪不得狄倫爸爸湯姆(他是平常和狄倫最親近的人,父子倆一相處就是3、4小時,從狄倫小時到長大都如此)在慘案發生後常說,他巴不得自己趕快死掉,唯有死才能解脫。

調查報告不但排除兩人的家人事先知情,也排除慘案後以訛傳訛的,說他們本來主要是殺那些平常屌得要死的校隊隊員,因為中槍者中僅有兩名這樣的隊員。有人說,兩人屬於校園中的「黑色長大衣幫」,經調查,一些原本穿這樣大衣的同學,根本從未成立什麼「幫」,而他們也沒有跟兩人有任何交往,慘案發生前,學校裡只剩狄倫與艾瑞克仍穿著那種驢驢的黑色長大衣。

又有傳說,兩人是因為在校遭到霸凌,終於決定帶槍來反擊。但是這哪裡像什麼反擊呢?無論男或女、識與不識,一律齊頭式的平等遭受槍擊,他們到底在報復誰呀?

根據這份傑佛森郡的調查報告,兩人對一切的一切,對任何人、任何事都反感,他們就是討厭這個世界,恨這個世界,恨到覺得非大家同歸於盡才開心。狄倫媽媽書中也說,學校因為狄倫的一篇作文中的激烈暴力思想感到害怕,通知了家長,但狄倫硬是不肯給媽媽看作文,而狄倫爸媽因為忙,忘了再追問他。

書中狄倫媽媽問,如果他把兒子送去看精神科醫師,就可以阻止慘案發生嗎?艾瑞克媽媽就曾把艾瑞克送去看病,艾瑞克也開始吃藥了,有用嗎?

然而調查人員中有些反對意見,認為「父母可能都太天真了」,以致沒能識破兩人老早便聯手在騙大家,騙警察、騙諮商輔導人員、騙朋友、騙父母……。調查人員找到兩人生前的最後筆記,清清楚處寫明幾時幾分要做什麼,說不定這一切行動,他們還反覆排演過。他們並不是什麼頭腦像漿糊的精神病患,他們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要做些什麼,以及在做些什麼。

狄倫的濫殺計畫簡要筆記:
走進去,安置炸彈,在11:09
離開
開車到克李蒙特公園,做準備
11:15回來
把車停好。安置11:18爆炸的汽車炸彈
離開車,到外面坡地,等待。
等第一個炸藥爆炸,攻擊。
玩個痛快!
圖片來源:傑佛遜郡警察局調察報告

艾瑞克的濫殺計畫簡要筆記
5:00起床
6:00在KS見面
7:00去Reb's(注,指狄倫)住處
7:15他離開去裝炸藥、我離開去加汽油
8:30在他住處會合
9:00將行李袋放進車子
9:30練習準備、冷靜下來
10:準備好四件事
11:00去學校
11:10安置炸彈
11:12等在車子旁邊,準備好
11:16哈哈哈
圖片來源:傑佛遜郡警察局調察報告

他們就是要殺掉所有「不配活」的人

根據佛森郡的調查報告,慘案發生的前一天,狄倫在筆記簿及數作業紙上寫著:「距離現在26.5小時,審判會到來。很困難,但不是不可能,有必要,神經顫動且好玩。人生沒有一點死亡哪來樂趣?有趣啊,我厭惡我的人形軀體,知道我必將死亡。一切相形之下都是瑣瑣碎碎。」最後的記載就是他的濫殺計畫簡要。  

狄倫1997年在筆記上寫著:「事實:人們什麼也沒覺察……這個嘛,我想是他們的福氣……也是我憂鬱的原因。」這批筆記開始於該年3月31日,當時他正當「怪怪的時候、怪怪的生活、怪怪的存在」,說他一切格格不入,憂鬱,厭惡他自己的存在及人生,想自殺。另有一則記錄著:「我肯定──我被排斥,每個人都在對我不好……」

狄倫媽媽在《我的孩子是兇手》回憶,慘案前的3月29日,爸媽與狄倫又開車去參訪亞利桑納大學,接受狄倫的四家大學之一,狄倫決定要讀這家學校。回程時他們在一家人滿為患的麥當勞吃飯,有一大群青少年佔據著牆邊幾張桌子,他們剛要吃,狄倫就小聲和他們說:「我們得走了,那些小子在嘲笑我。」狄倫媽媽要他放輕鬆一些,心想,如果他不願意引起注目,有何必穿著那件長到拖地的黑色外衣呢?

此外,狄倫媽媽也在書中提及,狄倫從小膽大包天,例如去遊樂場,狄倫爸媽及哥哥不敢坐的摩天輪,他自己一個人上去玩個盡性。狄倫喜歡挑戰,人家拼圖遊戲都是一幅一幅慢慢拼,他會一次把三盒混在一起,同時拼三盒。狄倫很重視面子,最不喜歡被人家笑,無論是善意或惡意,等等。

書中提到狄倫高中時代成績退步,卻沒有從他的性格特質去分析,是不是這時課業的難度使他遭遇挫折?而且狄倫在筆記中寫到他沒有女友,沒人對他青睞,這點是否對他也造成打擊?《我的孩子是兇手》雖有幾位專家的看法,他們應邀看過筆記,認為狄倫輕微的人格違常等,在我看來,即使在慘案之後,狄倫媽媽仍並未很面對狄倫的困境,或認為哪些是他的困境,只是一直說,沒有呀,一切好像都很正常嘛!

《我的孩子是兇手》最重要的訊息之一是,狄倫爸媽始終是信任狄倫的,認為他那些奇怪的舉止,只是青少年發育期的彆扭罷了。但話說回來,即使狄倫和朋友偷竊過,有些行為鬼鬼祟祟,難道爸媽就應該懷疑他一定會再犯,而監控他的一舉一動?因此,狄倫媽媽沒有認為自己不對,僅承認從未發現他有自殺傾向。

但有自殺傾向,為何要去狂殺一堆無辜的人陪葬呢?雖然狄倫媽媽承認兒子與有罪責,尤其在警方給爸媽看了那些狄倫與艾瑞克的錄影帶之後,狄倫不但貶損家人,還口出髒話謾罵那些他認為應該全部剷除的人類,但是《我的孩子是兇手》中,狄倫媽媽仍認為狄倫認識艾瑞克,被艾瑞克帶壞了的可能極大。

請問:狄倫媽媽為何不問,一個巴掌拍不響,是不是因為狄倫幫艾瑞克壯膽,兩人才有辦法開啟這齣慘劇呢?

至於艾瑞克,根據佛森郡的調查報告,就讓人更觸目驚心了。他是1998年偷竊案之後的春天開始寫筆記的,寫說他如何厭惡人類,以及他如何鍾愛自己的憤怒。艾瑞克說,只有他和狄倫是與眾不同的,他們「有自覺」,「我寧願趕快死掉,也不願意背棄自己的想法,但是在我離開這個爛地方之前,我會把所有我認為不配活的人都殺掉。」他說,曾經對不起他的人,他都要殺掉。

1998年10月艾瑞克寫道,將來會有人問,「他們兩人到底在想些什麼呀?」他的回答是:「我要燒燬這個世界,除了5個人,我要殺掉每一個人……如果他們來捉我們,就是我們大開殺戒的時候了……我不會束手就擒的。」然而似乎他有殘餘些許理智,寫道:「(殺人)是我自己的錯,不是我父母的錯,不是我兄弟、我朋友的錯,不是我喜歡的樂隊、不是電腦遊戲、不是媒體的錯,是我的錯。」他另外又寫道:「我好恨,可是我好愛我這樣恨。」

1999年只有一條記載,就是艾瑞克評估他與狄倫準備槍械炸藥的進度,以下面幾句做總結:「我恨你們,好玩的事我總是沒份兒。」

《我的孩子是兇手》中狄倫媽媽說,本來在偷竊案後,有想過讓狄倫與艾瑞克不要再見面交往了,可是艾瑞克媽媽來求,說是不希望艾瑞克連個喜歡的朋友都沒有。但狄倫媽媽在書中從未提起,根據狄倫的筆記,1997年11月他就說要買枝槍來殺殺人樂一樂。在1998年4月,兩人接到科倫拜高中的年度紀念冊,狄倫在艾瑞克的紀念冊上寫著:「天生殺手的神聖四月。」以及「殺掉敵人,炸掉東西,殺掉警察!!我對一月事件的憤怒會像是天譴,更不用說我們將在學生餐廳展開報復。」

艾瑞克至少有反省,有一則1999年度計畫的筆記說:「好竹也會出壞筍。」狄倫連這類反省都沒有,至少是沒寫出來。

《我的孩子是兇手》中文版書封,商周出版。

永遠存在的傷害

1998年1月的偷車事件之前,其實已出現惡兆,就是艾瑞克在他的部落格上公開貼出他想幹掉的「名單」,其中包括兩人共同的朋友布朗(Brooks Brown)及其家人。狄倫把部落格的網址給了布朗,可能意在警告他。而布朗告訴他媽媽之後,布朗媽媽一狀告到傑佛遜警局,認為艾瑞克是個危險份子。

警方上網時發現,艾瑞克不但威脅要殺布朗,還指名道姓了幾個讓他不爽的、科倫拜高中的同學與老師,說要殺了他們。負責調查的員警還寫了一份宣誓的陳述書,要求法官開搜索狀,因為艾瑞克在網上教人製作炸彈,可能涉及非法持有爆裂物。問題是,這份宣誓的陳述書當時被壓下來了,時間是1998年2月,直到2001年才遭「60分鐘」調查性節目起底,引起審理慘案法官的注意,責成警方找出該文件,卻發現原件失蹤,後來被列為證物的是一份影印文件。

狄倫媽媽在《我的孩子是兇手》也說她從不知道有這件事。然而,艾瑞克媽媽顯然是知道的,為何沒有警告狄倫媽媽?狄倫媽媽也說她從不知道艾瑞克有這樣一個部落格,早在1997年初,便公開談及他對社會的怒恨。

《我的孩子是兇手》說要父母正視子女的自殺傾向,固然沒有錯,但真正必須注意的,還包括子女的殺人傾向,問題是:哪個父母有專業能力或願意正視這點?

無怪乎《我的孩子是兇手》出版後,紐約時報的書評只給它非常保留的好評,說狄倫媽媽寫了一本對她自己很「安全」的書,讀者發現她與狄倫實際生活在兩個世界,她對兒子一無知,她甚至不知道兒子酗酒,在朋友間有「伏特加」的綽號。然而斟酌書中所述,大概「只有本身是妄想狂的父母」,才可能去追究自己的子女是否會犯案。

更何況,如果子女只是「腦部生病」(brain illness,書中經常用語),或仍有挽回餘地。如果是天生邪惡,再好的父母、教育或專家,可能也無能為力吧。可憐的是,在現代社會中,「邪惡」兩字也僅是宗教用語了,不在任何人文科學的字典裡。

很不幸的,科倫拜高中屠殺案並未真正終結,警方發現,2012年亞當藍沙犯下的山迪胡克小學濫殺案,極可能便是以科倫拜高中慘案為範本,警方在藍沙的個人物件中,發現大量的該案剪報等。而根據2015年的CNN報導,有一份調查說,全美至少有40名被告,犯罪原因是以類似科倫拜事件的方式入侵校園,就為了發洩他們的不滿。

對於慘案倖存的被害者,陰影仍然存在,youtube上有他們的好多訪談。第一個在圖書館外受害身亡的Rachel Scott,弟弟Craig當時也在圖書館中,只是幸運逃出,他說該案對他的改變是,每次和家人通電話,最後一定會說「我愛你」,因為他深怕現在不說,永遠沒機會說了。

另有一名左手上臂卡彈做了無數手術、至今仍手臂無力只好放棄護士工作的Kacey Johnson,說她每天送4個子女去學校上課後,都要低頭為孩子及全校師生禱告,下午接到孩子們時欣喜異常,覺得至少今天又躲過災難。

還有一位下身癱瘓永遠必須坐輪椅的Anne-Marie Hochhalter,說她自己算是熬過來了,可是她媽媽沒有,慘案事件發生前媽媽就有憂鬱症,案發6個月後,她到當鋪買了一把槍,自殺了,「我當時真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啊!」

延伸閱讀

・傑佛遜郡警局的科倫拜高中屠殺案調查報告
科倫拜高中屠殺案現場及其他明細
狄倫媽媽的Ted演講(中文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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