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藉由修正公共採購法規、標準與程序,將循環原則納入標案需求,確保能優先採購具循環性的產品或服務。透過優先採購,讓尚屬新創的循環產品或服務逐步形成規模經濟,以推動產業綠色轉型、發展循環經濟產業鏈。
2004年,歐盟委員會嘗試將「環境友善」因素導入公共採購標準,即建立歐盟的綠色公共採購標準(Green Public Procurement Criteria,GPP Criteria),並於2008年向其成員國建議優先在十個領域建立統一的綠色採購標準,其中即包含建築及家具部門。
2008年以來,歐盟委員會已制定20多項通用的綠色採購標準,且持續依據以循證為基礎的資料、歐盟生態標籤(Eco-label)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反饋等各種資訊,更新採購標準。
2017年,歐盟更在綠色採購標準上大幅增加循環經濟面向。例如,家具的綠色採購標準,不再僅規範採購「新」傢俱的標準,而是將延長生命週期列為首要考量,加強維修或翻新服務,就是一個有效的手段。
此外,歐盟委員會還針對特定產品(如室內外照明設備)制定生命週期成本(Life-cycle costing)計算工具,協助採購單位及廠商從全生命週期評估產品的資源使用、維護與廢棄物處理的成本。
歐盟各國正逐步將循環原則,納入標案需求。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無獨有偶,荷蘭也在2013年開始推動循環採購的綠色協議(Green Deal),計畫在2020年前,10%政府採購須為循環採購。舉例來說,在傢俱及設備系統(能源、照明、空調)標案部分,不再是單純產品採購,而是優先尋找一個循環解決方案,參與標商要能夠延續產品生命,亦必須滿足材料履歷、易拆解、永續材料等條件;評選標準則包含產品循環性與社會效益,價格考量僅占其中的20%,讓政府預算充分反映社會與環境的長期成本。
台灣的現行綠色採購多為實體產品,服務或工程較為少見。依據工業技術研究院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19年做的委託研究顯示,2018年綠色採購金額僅占政府總採購金額的0.5%。循環台灣基金會亦於2019年《循環採購前期研究報告》中指出,當前的採購法規在成本估算、廠商關係及費用撥付模式等,有改進空間。(延伸閱讀|三級警戒垃圾增4%!兩個女生設計的「循環杯」如何幫台南減廢?)
政府如何逐步實踐綠色公共採購制度?北歐理事會(Nordic Council of Ministers)在2013年的報告有可參考之處。北歐理事會指出,達成綠色公共採購制度有四個步驟,可逐步建構循環產業的生態系統:
- 將循環條件導入現有的採購規定:將循環度、可回收材質比例、包裝材等面向納入採購標準。
- 採購創新的產品/服務:藉公共採購需求發展出創新、具循環原則的商品。
- 採用能支持循環經濟的商業模式:應用共享、產品服務化等概念,租賃產品並按使用量付費。
- 促進產業共生和循環生態系統的採購:運用投資促進循環生態系的發展。
循環經濟沒有形成商業模式,就無法稱為循環「經濟」,而社會住宅具備足夠的量體規模,吸引廠商進入循環經濟市場;政府部門亦能在社會空間,落實各種循環永續的示範方案及商業模式,形成公私部門的學習與協作網絡,使循環經濟發展早日與國際接軌。(延伸閱讀|別人的國宅是保障低收入戶,台灣的國宅為何卻淪「抽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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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球趨勢:從線性經濟到循環經濟
#2 新加坡組屋:以模組化取代客製化的高效工法
#3 林口社宅:家電傢俱的以租代買實驗
#4 歐盟模式:綠色公共採購再進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