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行人交通安全空間條例〉或〈行人交通安全條例〉
首先,我們建議將這個條例的名稱更改為〈行人交通安全空間條例〉或〈行人交通安全條例〉。為什麼呢?因為名稱的改變可使法律的適用範圍更廣泛。例如,當一座冷氣從高樓墜落砸到行人,若法律只限制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上,那麼這個情況可能不會被包括規範在內。若改為「空間」,那麼法律的保護範圍就更廣泛,不僅僅是設施,而包括整個行人空間。
我們還建議提高法律的高度,讓它不僅僅適用於設施和空間,還適用於任何關於行人交通安全的交通5E面向。如此一來,得以展示一個文明社會如何對待聯合國、歐盟所定義的「弱勢道路使用者」生命的高度保護義務。
法律保護範圍應擴大到行人使用空間,才能提供完善保障。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二、引入「通用性設計」(包括無障礙)概念
我們建議在法律中引入「通用性設計」(包括無障礙)的概念,以確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不僅符合基本安全要求,還能夠滿足各種特殊需求,包括身心障礙者。這將確保我們的行人空間具有真正包容性,並為所有人提供安全的通行方式。
三、加強對「行人穿越道設計」及「行人穿越道照明」的關注
我們建議特別關注「行人穿越道設計」及「行人穿越道照明」的問題,以提高行人的能見度並提醒駕駛。我們可以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如德國的交通法規R- FGÜ 2001及DIN 67523,以確保行人穿越道具有足夠顯著性、安全性及照明性,從而提高交通安全。
四、建立通用性設計範本
我們建議建立以科學數值為基準、全國適用之通用性設計的圖像化多種範本,以確保我們的交通設施不僅安全,還能滿足各種不同條件的道路樣態。這將有助於統一規範,而非草率以「因地制宜」帶過,以利減少地方的不一致性,並提供更好的交通安全。
德國藉由提高交通號誌的照明度,以確保行人用路安全。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五、強調共享街道空間
我們建議引入「共享街道空間」的概念,在特定條件下的道路依法宣告、搭配無障礙等配套措施,以提高行人和慢車的優先地位,並確保道路更加安全。這將有助於創造更具人性化的城市環境,使行人能夠更安全地共享道路。
六、強化法定責任
我們建議強化國家的法定責任與義務,例如,包括但不限於對行人道路安全的駕駛人監理和行人空間管理,以確保公眾道路系統能提供最高水準的安全保護。這將有助於預防交通事故,並保護每一位行人的生命。
七、結語
我們相信,這些建議將有助於提高我們所愛之人在道路上的交通安全,並確保每一位行人在道路上都能安全通行。期待中央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積極考慮這些修改,以利各級政府遵循,才能提高交通安全水準,保護每一位行人的生命。
最後,我們希望中央各機關會互相積極協調各種法規、行政規則、規範、細則或函釋,以免架空法律或消極作為,以確保行人交通安全。我們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及各權責機關每年舉行會議,與民間團體及第一線用路人協商和討論相關法規和政策,以確保法規不僅合乎行人安全,還有實際的安全效用。
請加入我們,一起致力於建立更安全的行人交通安全環境,為社會做出積極貢獻,讓每一位行人或你我所守護的重要之人,都能安全健康地回家。
我們希望政府接受這些建議,讓公眾道路更加安全。謝謝大家的支持!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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