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還要等多久!韓國「租屋三法」上路,租客如何不再被房東綁架?

台灣還要等多久!韓國「租屋三法」上路,租客如何不再被房東綁架?
2020年,韓國開始推動「租屋三法」改革,藉此提升租屋市場透明度並保障租客權益。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2025-08-13
文・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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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租屋黑市結構與衍生的各種租住問題,眾所皆知且為民眾詬病已久,但政府總以各種理由迴避改革,除租補大灑幣外別無其它積極作為。

針對此,本文特別介紹韓國自2020年起推動的租屋市場改革,直面資訊透明、租期不穩與租金飆漲等問題,供自詡「進步改革」的執政當局與高喊「居住正義」在野政黨省思,也為台灣提供一面可借鏡的藍本。

韓國的租賃市場概況

2023年韓國住宅自有率約57%,同年住宅租賃契約總量約730萬件,包括民間出租與社會住宅,約佔住宅存量三分之一。另呈現「全租」與「月租」並存的雙元結構,此為韓國租賃市場最為特殊之處。

所謂「韓國全租模式形成有其歷史與經濟背景,源於1970至1990年代高利率環境、銀行存款報酬率遠高於通膨率,使房東能透過動用全租押金獲得穩定利息收益;同時,快速城市化與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促使房東將全租視為低風險的資金運用方式,而租客則因房價高企、貸款限制嚴格,選擇以一次性押金換取免月租的居住方案。」(전세),是租客一次支付約50%~80%房價的大額押金,然後原則上不需支付月租金,租期屆滿後全額退還。此模式對房東而言,可一次性獲得可觀資金進行投資或償還貸款,但同時須承擔市場利率波動與押金返還壓力;對租客來說,租期內可免除持續繳納租金的現金流壓力,且在約定的租期內享有相對穩定的居住權,不必頻繁搬遷。

與此相對的「月租」制度,則以每月收取租金為主,押金金額相對較低;但租客需持續支付租金,現金流壓力較大。市場中亦存在「半押金加月租」的混合型態,兼具押金與定期繳租的特徵,供應彈性較高。

據韓國國土交通部《韓國房地產與租賃市場分析報告》(한국 부동산 및 임대차 시장 분석 보고서)數據,「全租」在租賃市場的占比持續下降:2000年初約為65%,至2022年降至約41%;同期月租(含半押金與月租)則升至約59%。在首爾,全租比例進一步降至約29%,月租達到約71%。

此變化反映,近20年來,高押金門檻與房價上漲,使租客愈發難以進入全租市場;房東的資金運用策略也由追求押金投資收益,逐漸轉向偏好穩定的現金流租金收入。

韓國-租賃市場-房價-住宅自有率-押金-租賃三法-居住正義-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從2022年韓國租賃市場來看,首爾的全租比例已低於三成。資料來源:韓國國土交通部 圖片來源:彭揚凱

改革背景與歷程

隨著2010年代房價與租金在首爾、釜山等主要城市快速上升,全租押金屢創新高,並伴隨全租詐騙(俗稱「깡통전세」)是指房東或中介以高於房屋實際價值的押金簽訂全租契約,或利用房產已抵押、高負債等情況隱瞞真實風險,導致租客在契約期滿時因房屋拍賣或資不抵債而無法取回全部押金。頻傳,許多租客因無力負擔高額押金,被迫轉向月租;月租市場則存在租期保障不足、續約漲幅無上限,導致租金負擔快速增加。加上整體租屋市場契約登記率偏低,資訊不透明且難以監管,出現青年與中低收入家庭陷入「進不了全租、負擔不起月租」的雙重困境。

住宅租賃保護法修訂聯盟-租屋-韓國-全租制度-月租制度-住宅租賃保護法-租屋契約2019年十月,韓國住房市民團體、宗教團體、勞工團體及學術界等單位,攜手組成「住宅租賃保護法修訂聯盟」,並展開修法倡議行動。圖片來源:PSPD

此現象最終引發社會各界與媒體關注,促使租客團體、學者與部分地方政府發起行動,要求國家應儘提出對策因應。

韓國前總統文在寅執政後,2019年正式啟動韓國租賃住宅法令的修法,國土交通部與國會相繼舉辦多場公聽會與政策座談,廣泛蒐集學界、房地產業界、房東協會及租客維權團體的意見。

討論中,在野黨(國民力量黨)與房東團體認為應尊重市場自行調節,反對政府介入干預;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及租客團體則提出契約登記、保障租期、限制漲幅等主張。雙方展開激烈論辯,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中旬,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取得壓倒性多數後,正式向國會提出稱為「 2020年修法包含《住宅租賃保護法》與《不動產交易申報法》兩項法令,之所以稱為「租屋三法」,是韓國媒體與政界對推動租賃契約申報、續租請求權、租金漲幅限制等三制度改革的統稱,成為政治與輿論中的固定用語。」(임대차 3법)的修法草案,並於同年八月通過實施。

三大修法重點概述

上述修法,包括《住宅租賃保護法》及《不動產交易申報法》兩部既有法令增修,聚焦在租賃契約申報、續租請求權、租金漲幅限制三項關鍵制度改革,說明如下:

  1. 租賃契約申報:修訂《不動產交易申報法》新增「租賃契約申報」,要求一般住宅租賃契約只要押金超過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29.5萬元),或月租超過每月30萬韓元(約新台幣6,477元),須在簽訂後30日內向官方系統登錄。申報內容包括房屋地址、雙方姓名、租期、押金與租金金額等,違反規定將面臨罰鍰。
  2. 續租請求權:修訂《住宅租賃保護法》引入「續租請求權制度」,在原本最短兩年租期的基礎上,賦予承租人主動請求續約一次的權利,使總居住期至少可達四年。承租人需在租期屆滿前一定期限內通知房東行使此權利,而房東只能在法律列明的事由下拒絕續約,例如自住需求、承租人重大違約或房屋計畫拆除重建等。
  3. 租金上漲幅限制:修訂《住宅租賃保護法》增設「租金漲幅限制制度」,規定在續租請求權行使時,租金漲幅不得超過5%,並授權地方政府可視市場情況設定更低的上限。惟該制度僅適用於續約情況,新簽契約則因當時立法討論時重點是房客租住穩定性,以及擔憂對市場租金調整造成過度干預,導致房東退出市場,因此未將新約納入限制範圍

另配合「租賃契約申報制」實施,國土交通部於原「實價登錄系統」中增設「全國租金資訊平台」(전월세정보시스템),以申報取得的全國住宅租賃契約資料為基礎,統計並公開各地區的租金中位數、平均值、變動率及歷史趨勢。該平台並提供地方政府作為租金監測與政策制定依據,有助於提升市場透明度、減少資訊不對稱造成的租金負擔。

國土交通部實際交易價格查詢系統,於此可查詢不動產買賣交易、全租與月租住宅的價格資訊。

成效與面臨之挑戰

改革實施後,多項租賃市場指標呈現顯著改善。

據韓國土地住宅公社(LH)報告資料主要來源包括韓國國土研究院《住宅租賃制度改善方案研究》(2024)、國土交通部「全國租賃契約登錄統計」、「調控地區租金監測資料」及地方自治團體行政統計。的官方數據,改革實施一年內,契約登錄率由約30%提升至近60%,部分大都市突破70%。2021~2022年間,約42%租戶行使續租請求權,平均居住年限由2.6年增至3.8年,租期保障明顯增強。續約租金漲幅由改革前的8%降至約3.9%,高壓調控地區則低於3%,顯示對租金上漲有一定抑制效果。

全國租金資訊平台在2022年的查詢量超過1,230萬次,地方政府現場稽查次數較改革前增加約1.7倍,顯示市場透明度與行政監管效能均有所提升。

然不諱言,執行上也面臨多項挑戰。特別是原本就反對「租賃三法」的國民力量黨,於2022年執政後便試圖限縮甚至廢除相關條款,尤其是針對續約權與5%漲幅上限,但由於國會多數為共同民主黨,始終未能如願。

今年二月,國土交通部委託「國土研究院」(KRIHS)提交由於《住宅租賃制度改善方案研究》報告未公開對外發佈,本文主要參考民間團體於2025年二月25日舉辦〈住宅租賃制度改善方案研究〉報告書評價座談會的會議資料,其對原始報告作了詳細的重點整理。 ,認為有「房東規避登錄」「濫用自住理由不續租」「新舊租金雙重結構」以及「出租房源減少」等問題,並提出部分或全面廢除三法關鍵條款的建議。此報告一經公布,被解讀為官方政策方向,隨即引發在野黨與租賃權益團體的反對。

目前最新狀況是,六月初再次政黨輪替後,李在明政府明確表示不會廢除租賃三法,但將針對出現的各種執行問題,提出對應改進措施。具體細節目前仍屬研議階段,尚待正式草案提出方可知曉。

韓國租賃三法正、反雙方論點
論點主題 正方論點

反方論點

房東規避登錄 房東以降押金、拆契約、轉月租等方式規避申報與限漲,顯示制度與市場脫節。 問題在於執法不足,應擴大登錄範圍、強化罰則與查核,而非放寬規定。
濫用自住理由拒約 2021到2022年拒絕續約案件中約41%以此為由,實務上不易查核,難以落實。 應建立事後入住追蹤與懲罰機制,防止虛假申請,而非削弱或取消續租權。
新舊租金雙重結構 續租限漲5%,造成房東透過新約抬價,扭曲市場。例如2022年首爾新約月租平均高於續約14到18%,熱門區超25%。 應透過修法將限漲範圍擴及新約,確保租金調漲幅度一致,而非削弱限漲制度本身。
出租房源減少 租賃三法導致房東退場,影響供給。2020~2022年出租房源減少約7%,高壓區降幅超10%。 出租房源減少,主因在於近年房價飆升、利率上升,以及「全租投機」崩盤,削弱三法無助供給增加。
制度總評與建議方向 三法抑制市場靈活性,加劇雙重租金與供給減少。應放寬限漲、縮小續租保障,並授權地方決定是否採行。 三法是居住穩定底線,應予維持,並落實登錄與查核、新租約納入限漲、強化房東租稅誘因,以及擴大社宅供給。

資料來源:參考民間團體於2025年二月25日舉辦〈住宅租賃制度改善方案研究〉報告書評價座談會的會議資料

租屋改革台灣還要等多久?

韓國的租屋市場改革經驗,顯示改革不僅需要有推動的決心,還必須搭配周全、可執行且可持續的制度安排,才能在面對反對力量與市場變動時可持續推進。

反觀台灣,即便租屋市場弊端嚴峻,執政者與在野政黨卻長期不願正視。

參鑑韓國經驗,惟有民間先形成跨領域租屋權倡議施壓力量後,方有機會在政黨競逐選票(尤其是青年)脈絡中,將租屋權列為優先政治議程。

另方面,也當謹記韓國改革方案的教訓,諸如;契約登錄義務要如何防堵規避與逃漏?續租權如何與房東「自住需求」主張取得衡平?租金限漲是否會造成價格上漲與市場閉鎖?

回到台灣脈絡,如何連動既有的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與社會住宅等政策形成綜效,並引導空屋釋出增加租屋供給等。

唯有如此,改革方能落地生根,健全擴大租屋市場才不會淪為空談。

延伸閱讀:租屋還有哪些問題?如何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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