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 優良的街道能帶出人類良善的一面,低劣的街道則誘發出人類兇惡的一面。
- 城市不能無限度容納車輛,行人和自行車是主角,車輛跟車道是配角。
- 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遠高於先進國家,每年死亡人數超過921大地震,行人環境需要文化轉變和重視。
- 歐洲城市透過限制車輛進入市區、提供便利的其他交通工具、開徵塞車稅等,讓車本城市變成人本城市。
- 台灣可參考歐洲國家使用的交通減速設施,如縮小路口、讓路口變窄、迴轉半徑變小等,並縮短斑馬線、擴大街角,提高行人安全。
- 縣市政府首長應挺直脊梁,平衡民意與公權力,提升道安宣傳品質,讓「人本城市」成為流行。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院長趙家麟演講精華
都市規劃界的傳奇人物珍・雅各(Jan Jacobs)曾說,「優良的街道跟優良的人行道,能帶出人類良善的一面」;但低劣的街道與人行道,會誘發出人類兇惡的一面。
今天,台灣的街道似乎已經變成誘發台灣人負面行為的城市舞台。一個好爸爸、一個好先生、一個好兒子,在坐上駕駛座的那一刻就變了,這個環境讓你變得很暴躁。
從環境行為的角度來看,什麼樣的環境,會造就什麼樣的行為。40年來,台灣的交通運輸專家、都市計畫專家、道路工程專家,已聯手將台灣的大城小鎮都打造成了「車本城市」——「行人地獄」之名,恰如其分。
車本城市起源地美國,也轉向歐洲學習
1978年台灣高速公路通車,當時擁車比還非常低,現在已快速提高。台灣的道路規範、都市計畫等,大多是跟美國學,但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學錯了」。
美國跟加拿大學者,怎麼描述美國交通?有人說,「我們將城市改造為一大片的車輛貧民窟,將我們的日常環境創造成生態災難,經濟無望,社會病態跟精神貧弱。」
有人說,「我們已經失去了走路的能力,已經遺忘鄰里是怎麼一回事;然而,我們無法逃離被醜陋的道路撕裂的城市和小鎮,我們也沮喪於看著我們的孩子,被車輛載來載去所花的時間,這比他們在戶外活動的時間更長。」
也有人說,「行人是一個社會單元,是一個運輸單元,一個複雜和有效率的單元,他能夠自我控制、自我驅動,以100度寬闊視野往前移動、來回偵測可達到180度的視野⋯⋯只要一點細微的放慢就可以避免一個可能的衝撞發生。」
現在,美國也變了。美國發現,錯誤的制度讓城市變得愈來愈醜陋、危險,他們已經轉向歐洲學,台灣也要跟著轉向。
行人,應被視為運輸的主體。
愈來愈多書提到「如何馴服汽車」,「要馴服汽車並讓行人回到街上還沒太遲,有許多技術能用⋯⋯也了解到塞車在某些時候是好事。關鍵是我們必須重新評估土地使用與規劃,是否支持而非阻礙成為良好的行人環境。」
英國政府2007年出版的《街道設計手冊》(Manual for Street),有一句很關鍵的話:
「英國的街道品質需要轉變,並且需要一種在街道設計跟執行上,根本的文化轉變。」
在台灣,哪個單位在負責行人環境?沒有。建築師管建築線以內和街道裝置;學交通的、學土木的人,目中主要是車輛;學景觀的,多數時候只管樹。
行人環境哪些專業在負責?行人的社會行為誰在研究?行人成為都市運輸的議題誰在探討?如果這些事情都沒有人探討,怎麼會有好的行人環境?
城市不能、也不該無限度容納車輛
我們要先建立一種觀念:城市不可能、也不應該無限度容納車輛;行人和自行車跟人行道是主角,車輛跟車道是配角。
但車本城市相信,城市應該要無限度容納車輛的活動,車輛跟車道是主角,行人自行車跟人行道是配角。
在道路設計上,人本城市強調,要透過各種減速設計跟設施,讓車輛降速;但車本城市相信,車流順暢是專業的最高目標。但車流越順暢,對行人的威脅就越大。
人本城市(荷蘭、英國、德國、日本) | 車本城市(台灣、美國) | |
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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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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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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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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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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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趙家麟 製表/未來城市
我2002年去英國,老實說,很多時候,塞車是被「設計」出來的——這個路口綠燈,下一個就是紅燈;因為兩旁有非常多銀髮社區,他們要跨過大街去購物,唯有「創造塞車」才能保障行人。
因此,當你選擇開車,便等於選擇塞車。但在台灣,解決塞車是政府的責任,要蓋高架道路解決問題。但在人本城市,即便最小的巷道,都必須提供良好的人行道;如果路很小,就改成單行道,或讓車走別的地方。
再來看台灣。台灣交通規則在2022年11月29號修訂,要求行人穿越道路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能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但是台灣95%行人穿越道位置都畫錯,除了台北市,約九成市區街道沒有人行道。人行天橋跟人行地下道,是4、50年前城市發展時的設施,也是對行人最不尊重的設施。地方政府應該迅速拆除,讓行人回到地面。
交通死亡人數,每年都遠超過921大地震
1997年,瑞典開始推動「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核心精神是:任何人因為道路交通喪生或重傷,在道德上都完全無法接受。
20年來,台灣事故率下降20%,但先進國家下降150%到200%(不含韓國跟美國);先進國家的死亡與受傷數都下降,台灣受傷數卻增加400%。
第三,2021年,台灣道路事故死亡率是日本、英國等國的五倍。2013年,交通受傷數字超過40萬,今年已經50萬。相當於一年內,全中壢市或全新竹市,從99歲到0歲人口全部都受傷。
1999年的921大地震死亡2,300多人,但現在交通死亡人數,每一年都遠超過921。照這個數字來算,今天,台灣就有1,500人在路上受傷,八個人在路上離開人世。(延伸閱讀|台灣行人5大地獄現象:12月死亡最多、65歲以上逾6成、15縣市傷亡不減反增)
歐洲大城,如何從車本變人本?
其實,歐洲的城市並非一開始就是人本城市,它們原也是車本城市。
1960年,阿姆斯特丹中央火車站前面那條大道,當時全是車;我2018年去,用皮尺確實量出車道實際尺寸,發現車道總寬只占10%。當地沒有限制私家汽車到火車站前,為什麼這麼少車?
旅館櫃檯人員告訴我:第一,阿姆斯特丹有很多單行道,你開一次就怕了;第二,如果你運氣好開到目的地,停車格非常少;就算你運氣好找到停車格,它也非常貴。
就是透過策略,讓駕駛選擇其他交通工具。
有些中央跟地方政府也會開徵塞車税。倫敦很早就有塞車税,紐約有些地區也開始採取塞車稅。塞車是每個人造成的,你選擇開車進去,你就要多繳稅。
再看比利時第二大城安特威。
比利時中央車站前道路。圖片來源:截自趙家麟簡報
1950年,站前大道有40公尺寬;2018年我去,只剩下中間雙向車道6米6,其中包含自行車道,車子外側車輪就壓在自行車道上,大家都必須慢。我第一次到那個地方沒經驗,租了車從停車場開出來,這一段開了一個小時,下次,我一定選擇別種交通方式。(延伸閱讀|一部50年前紀錄片、一群小學生,如何將汽車趕出社區街道?)
丹麥的首都根本哈根,1953年也都是車,但2018年已經改成11公尺寬、1.1公里長的徒步街。
原本丹麥人認為,街頭咖啡是地中海拉丁民族的習慣,不是寒帶的文化;隔了30年,我去丹麥的時候非常冷,但他們還是要坐在戶外喝咖啡,店家提供毯子。
當城市的生活品質改變,整個城市的文化也會改變。
哥本哈根還有一個聰明的策略,1960年左右,每年減少市區3%停車位,市民幾乎沒感覺,但就一直這樣持續下去。但台灣不止每年增加3%停車位,還要蓋立體停車場。
在1999年新竹市長蔡仁堅的年代,我們在新竹市火車站前的中正路做出了人行道。原本四條四米左右的車道,縮成三米,旁邊讓出四米人行道。
當時交通局一直警告,說這樣做一定塞車;但做完後發現,外面都有一排臨停,代表其實一個車道就夠。2000年左右,我們把新竹火車站前廣場改造成了人的空間,完工前十年,每年有超過1,000場活動。
當時台中火車站前廣場也在改造,但改成了八個車道。如果是為了行人改造城市,行人就來;你若為車輛改造城市,就只剩車。
台灣把人行道跟行人當成城市街道「配角」的觀念要改,在歐洲城市,行人才是主角。
2000年左右的新竹市中正路改造。圖片來源:截自趙家麟簡報
改造路口,就能少三分之二遺憾
許多問題來自於車速,但我們花太少力氣讓車速降低,插牌子、地上寫限速、警察站崗都沒有用。歐洲國家都知道,要有交通減速設施,例如讓路口變窄、讓道路變彎,等16種交通減速設施,車才會降速。台灣若要補助建設,應好好面對車輛減速,做了就有效果。
台灣有三分之二事故發生在路口,改造路口,就能改變遺憾。
2013年,台大急診室醫師在新北市斑馬線上被撞,肇事者酒駕;但我在想:為什麼斑馬線不能對行人有更多保護?為何酒駕車輛不是撞在行人庇護島上,而是撞在人身上?有了庇護島,行人的安全會加倍。
各種保護行人的路口設施。圖片來源:截自趙家麟簡報
紐約這個路口原是車禍頻繁的六條街道交會路口,改造後擴大轉角街口,縮短斑馬線;德國科隆商業大街有兩排停車位,外側停車位是付費停車位,內側是臨時停車位,車道只有6米8。
路口變小,車速就變慢,行人就安全。我們常捨不得讓車慢一點、讓駕駛難開一點,但是我們必須要捨得,這對駕駛和行人都是是好事。
反觀台灣,很多斑馬線長達20公尺到40公尺;一般人走起來都很有壓力,何況是推娃娃車的、坐輪椅?這樣的例子,台中、桃園很多,每一個路口都該改變,因為你不知道下一個是誰家的女兒、誰家的阿嬤會在那邊出事。
怎麼改?第一,縮短斑馬線;第二,街角擴大,讓駕駛看得到等著過馬路的行人;第三,迴轉半徑變小,車輛轉彎時必須減速。這麼做,安全一定提高,請每個縣市好好去改。
在台灣一出交通意外,都先怪駕駛,但沒有一個駕駛想撞人。我認為,雙方都是受害者,我們應該責怪的是道路設計,是不好的設計讓兩造同時受害。
道路設計對了,秩序就自然產生了。(延伸閱讀|台灣為何成「行人地獄」?原罪是讓駕駛「慢不下來」的道路設計)
縣市長要挺直脊梁,讓「人本城市」成流行
最後,要推動人本城市建設,可以做三件事:
第一,典範必需轉移。過去學美國的作法要及早轉向,改向歐洲學習,才能讓台灣城市邁向人本城市。
第二,要認知「城市不可能、也不應該無限度的容納車輛的交通跟交通」,從路口開始,全面推動市區道路減速建設。路口是三分之二事故發生地,加上很多里長和議員會干涉人行道改造,但他們不太在意路口。
台灣城市要做人行道,決定權怎麼會在里長?所以第三,縣市政府首長肩膀和脊椎要挺直,注意公權力跟民意間的平衡;同時提升宣傳品質,讓人文社會專業一起來討論,讓「人本城市」成為流行。
台灣的交通革命,正處在從靜摩擦變成動摩擦的艱苦階段;我們一定要讓人本城市變成流行——當愈來愈多人好奇「那個很多人在講的『人本城市』是什麼?」一造成流行,就好辦事!(延伸閱讀|公民參與+數據圖表,找出應立即改善的行人高風險區|竹東高中老師韓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