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 結構性失衡問題:台灣租屋制度長期偏向保障房東權益,缺乏有效規範房東任意漲租、終止租約的機制,與日本等國的「租客市場」形成強烈對比,導致租客居住權益嚴重不平等。
- 法規漏洞與執行困境:現行《租賃專法》對租客保障不足,針對租金、租期穩定的規範幾乎空白,加上「任意終止條款」遭濫用,租客即使依法有權續租,實務上仍可能被迫搬遷。
- 黑市問題嚴重影響管理:全台近七成房東未申報租金收入,政府僅掌握不到三成有效租約,資訊高度不透明使違法房東難以監管,租客申訴無門,形成惡性循環。
樋口功回憶,當時情緒激動的房東闖入房間,邊吼邊掃落桌上物品,「為什麼不開門?為什麼不繳租?」屋內一片狼籍,夫妻倆驚恐萬分,立刻報警,連夜搬離住所。
這並非雙方第一次爆發衝突。四月18日,房東拍照指控他們占用騎樓,當場踢翻桌椅、摔毀花盆,導致樋口功受傷送醫。事件驚動警方,也躍上新聞版面。
表面是房東情緒失控引來的衝突,實則源於租金調漲糾紛。「房東以前對我們很好,但自從二月漲租不成,態度就變了,」張美娟說。
一年多前,樋口功與台籍妻子張美娟返台創業,在高雄美術館附近開設飯糰店,推廣新潟物產。生意好的時候,每天近千顆的飯糰,中午前就銷售一空。
他們跟房東簽下三年租約,承租一樓店面與五樓起居空間。原以為能長期落腳,未料今年二月開幕滿週年,就收到房東傳訊息:「抱歉,房子不能再租給你們了。」
張美娟印象很深刻,當天他們在台中旅遊,隔日立刻取消行程,趕回高雄跟房東協商。為表達誠意,夫婦倆同意將房租從每月新台幣3.5萬元提高至4.5萬元,但房東堅持調漲至5.5萬元——漲幅接近六成,遠高於附近的行情。
四個月來,他們多次嘗試與房東協商租金、空間與設備使用權,但房東總是語氣強硬:「這是我家!我是房東,我說了算。」水電費也非根據實際帳單,而是房東告知金額,再以每度電五元計算,與房租併收。
協商破局後,雙方信任也跟著崩解。房東開始頻繁傳訊息騷擾、不准他們使用公用垃圾桶和飲水機;甚至趁他們不在,持鑰匙擅自請水電師傅進入店面檢查冰箱和電表。
隱忍數月後,樋口夫婦決定提前解約,在七月31日搬離。為預防房東苛扣押金,他們決定以兩個月押金抵付六、七月租金,於是引發開頭的「破門事件」。
從法律角度來看,押金與租金性質不同,依法不得直接抵扣,除非房客退租後有積欠房租,房東才可沒收押金。但雙方關係既已破裂,樋口夫婦此舉實屬無奈;事後,他們也補齊租金,並提起刑事訴訟,追究房東侵入住居、毀損、言語恐嚇等行為責任。

樋口夫婦與律師陳頂新討論未來的訴訟策略,除了提告房東侵入住居、毀損、言語恐嚇等刑事訴訟外,未來房東如有苛扣押金和解約的違約金,也會循民事送送管道捍衛自身權益。圖片來源:簡鈺璇攝影。
租客市場 vs. 房東市場 台日租房兩個世界
從租屋制度完善的日本來到保障薄弱的台灣,樋口夫婦備感衝擊。「台灣房東的權力真的太大了!」中文不流利的樋口功,在訪談中反覆強調。(延伸閱讀|台灣還要等多久!韓國「租屋三法」上路,租客如何不再被房東綁架?)
同樣是租屋,日本和台灣卻是兩個世界。
在日本,房東需提前半年告知,並與房客協議;若協商不成,必須提出區域租金上漲等證明,由法院裁定是否合理。在台灣,房東卻能傳訊息直接宣布:「抱歉,房子不能再租給你們了。」
在日本,租約通常一次簽兩年,承租人擁有優先續約權。只要租客未違約,即可續租;即便日後提前解約,也不必說明理由和支付違約金。反之,房東僅能在老屋整修、經濟困難需收回自住,或房客長期欠租等特定情況,才能終止租約。在台灣,房東卻能隨時可以「收回自用」為由,趕走房客。
在日本,房客幾乎不會見到房東,設備壞了由仲介處理,搬進新房也會換鎖保障安全。在台灣,樋口夫婦的房東卻可趁他們不在時,持鑰匙擅自請水電師傅進入店面檢查。
顯然,租客在日本租屋更安定,無須時時擔心遭房東驅趕和漲房租。
或許也有人認為,樋口夫婦只是運氣差;然而,他們所經歷的問題——租金暴漲、租期不穩、水電費超收、公共區使用權說明不清,以及押金與違約金返還爭議——都是台灣租屋市場的常態。
「這就是『租客市場』與『房東市場』的差別,」在日本長期租房的台灣租客、日本國際教養大學助理教授陳宥樺指出,日本自有住宅比例僅六成,租屋人口龐大,制度偏向保障承租人;在台灣,買房被視為人生目標,租屋只是過渡,制度自然偏向房東。
那麼,什麼樣的機制賦予台灣房東如此大的權力?租客又為何難以抗衡?
主因有二:一是無「法」可管,租屋制度不健全;二是租屋市場高度不透明,政府難以掌握、約束非法的房東。
無法可管:欠缺保障租客居住穩定的規範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投入租屋機制改革近30年。他指出,台灣租屋市場長期建立在「契約自由、私法自治」原則,「講白了,就是租不到好房子、付不起租金,是你家的事情!」
這種心態來自傳統觀念——租房只是過渡,等存夠錢買房就能脫離苦海。但內政部調查,2024年第二季台灣「房價所得比」高達10.8倍,創下歷史新高;等於一個家庭不吃不喝,需存11年的薪水才能買房。相較於十年前的8.2倍,又多了3年。
當買房無望,租房變成一種長期現實,政府卻仍未建立有效保障機制。
過去十多年,雖開始興建社會住宅,並通過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並將租賃納入《消保法》保障,但仍不足以解決根本問題。
「這些都是剛起步的『日出條款』,」呂秉怡舉例,《租賃專法》有三分之二篇幅針對租賃服務業者,租客與房東的權利義務僅占不到三分之一;針對租金、租期與屋況品質等保障租客穩定居住的規範,幾乎都未觸及。(延伸閱讀|漲租金需審核、亂隔間恐入獄 64%瑞士人不買房,政府怎麼管房東?)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每年處理超過1000件以上法律諮詢。常有房客問她,「房東每年漲租怎麼辦?可不可以將租金漲幅寫進合約?」她只能無奈,「我說,可以跟房東討論,但房東不肯也沒辦法。」
另一個問題,是台灣租約中「任意終止條款」常遭濫用。
曹筱筠曾遇過房東以「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要求房客提前搬離。雖然法律賦予房客續租至合約期滿的權利,但實務上,卻可能陷入樋口夫婦的困境——租期未滿期間持續遭受房東騷擾,最終被迫搬遷。
「做租屋法律諮詢,有時候真的像在做心理輔導,」曹筱筠坦言,她常常只能勸租客說,如果不滿房東年年漲租、三不五時提到收回房子,或拒修老舊家電,「最好趁合約結束前,提早尋找新住處,合約期滿就搬走。」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分析,高房價壓力使年輕世代買房無望,租屋轉為常態選項,迫使政府開始面對長期被忽視的非營業用住宅租賃議題。圖片來源:簡鈺璇攝影。
市場高度不透明:七成房東未申報租金收入
至於第二個主因「市場高度不透明」,問題就更嚴重了。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直言:「政府連全台究竟有多少房子正在出租、房東是誰都搞不清楚,更遑論要管理租屋市場。」
台灣租屋黑市現象普遍,導致多數租賃行為遊走法律邊緣,難以監管與規範。根據內政部資料,2019年全台租屋家庭約102萬戶,但財政部統計自然人房東申報租賃所得只有32萬,近七成房東未申報租金收入。
另外,主計處在2020年推估,全國租屋戶數約87.6萬戶,而當年內政部掌握的有效租約數僅25.8萬件,不足三成。
這種資訊不對稱,使政府只能依賴租客主動檢舉違法房東。但租客原就弱勢,連依法申請租金補貼、租金列報稅額扣除都得先徵求房東同意;據理力爭的代價,往往是「日後租不到房」。(延伸閱讀|你也是城市幽靈人口嗎?百萬位租客未入籍,無法投票撼動居住政策)
為突破資訊黑洞,2022年起政府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隔年有效租約才成長至68.7萬件。租金補貼看似逐步揭開黑市的輪廓,但仍無法全面掌握現況。
「掌握的契約數,不一定能轉成日後租屋市場調查和管理有用的資料,」呂秉怡解釋,內政部雖公布全台各行政區的平均租金,但每坪單價、租屋條件(電梯、陽台、租期)等都未揭露,對租屋市場透明化幫助有限。此外,未申請補貼的租約,也未被納入資料庫。
彭揚凱曾向內政部反映,既然透過租補掌握租屋資料,就應進一步蒐集屋況、坪數等資訊,作為施政依據。但政府顧慮若申請流程太複雜,恐降低民眾申請意願,因此採取較寬鬆審核。
過度寬鬆的審查機制,也讓詐領問題浮上檯面。
有人於無門牌的鐵皮屋上自編門牌、偽造租賃契約,還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製作假租約詐領補助。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目前,全台已累積超過1.5萬件租補詐領、溢領案件,金額超過新台幣一億元。
法規的欠缺及資訊掌握不足,只是台灣租屋市場眾多問題的冰山一角;但這些結構性缺陷環環相扣,卻使無數租客陷入困境。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遏制台灣租屋黑市,台灣應該推動推動「租賃契約全面登記制度」,並搭配稅制改革配套。圖片來源:簡鈺璇攝影。
樋口夫婦:希望別再有下一個租客受害
事隔多月,樋口夫婦已另覓店面,重新開始。他們告訴「未來城市」記者,願意受訪,是希望別再有下一個租客受害。他們也感謝爭議事件發生後,許多顧客持續支持生意,還有善心人士願意提供住所。
只是,這段驚魂記,已徹底摧毀他們對台灣房東的信任。
張美娟說,現在新簽的租約都會請律師看過內容,也希望提高房東任意解約的違約金;也不再考慮與房東住同一棟樓的物件,就怕對方隨意進出。
樋口夫婦的遭遇說明了,台灣租屋市場的問題不只是個別房東的惡行,而是「房東市場」與法規不健全、資訊不透明交織下的結構性缺陷。
那麼,有沒有可能讓租屋市場從黑暗走向透明?其他國家又是如何解決這個難題的?
未來城市@天下|租屋黑市是什麼?如何影響居住正義一次看懂
A:台灣租屋黑市嚴重,主因在於制度長期缺乏強制登記與有效監管。根據內政部與財政部資料,全台近七成房東未申報租金收入,政府實際掌握的租約不到三成,導致市場高度不透明。在這樣的環境下,房東可規避稅負、任意訂價或違規出租,卻難以被查核。租客若申請租補或申訴,還可能面臨被拒租風險,使黑市結構持續存在,嚴重影響居住正義的落實。
A:租屋黑市讓租客處於資訊與權力弱勢,直接衝擊居住正義。由於租約未登記,租客難以主張權利,例如租金暴漲、水電費不透明、押金爭議等問題層出不窮。政府也無法掌握實際租金行情與屋況,導致政策失準。此外,租客往往不敢檢舉違法房東,擔心未來租不到房,使不合理行為持續存在,形成「弱者更弱」的惡性循環。
A:政府難以管理租屋黑市,關鍵在於資訊掌握不足與制度設計過於寬鬆。目前租屋市場多依賴租客申請租金補貼或主動申報,缺乏全面性的租賃登記制度。即使透過租補逐步掌握部分資料,但屋況、坪數、租期等關鍵資訊仍未完整建置,難以作為政策依據。此外,為避免降低民眾申請意願,審查機制偏寬鬆,也衍生詐領問題。這使政府在監管與促進市場透明之間陷入兩難,租屋黑市難以根除。
A:政府難以管理租屋黑市,關鍵在於資訊掌握不足與制度設計過於寬鬆。目前租屋市場多依賴租客申請租金補貼或主動申報,缺乏全面性的租賃登記制度。即使透過租補逐步掌握部分資料,但屋況、坪數、租期等關鍵資訊仍未完整建置,難以作為政策依據。此外,為避免降低民眾申請意願,審查機制偏寬鬆,也衍生詐領問題。這使政府在監管與促進市場透明之間陷入兩難,租屋黑市難以根除。
A:房東能不能漲租,取決於房東與房客的合約狀態,只要合約還沒到期,房東完全不能調漲租金。除非當初簽約時,合約內有明文寫出「滿半年或一年後租金調高 XX 元」這種雙方都同意的條款。否則,房東不能以房價漲、通膨、稅率調高為由,在租期內提高租金,房東也不能因為你不接受漲租就強迫你搬走或提前解約。
舊合約到期後,原契約效力就終止了。這時候房東如果要續約,可以提出調漲租金的要求。2025年9月內政部部會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續約漲租新增了嚴格限制:房東若計畫在續約時漲租,必須在租期屆滿 6 個月前提出,且漲幅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然而,目前法案還未過行政院、立法院,所以沒有施行,現階段房東依然可在續約時,提漲租要求,若房客不接受租金漲幅,只能搬離。
A:在租約尚未到期,房東不能漲租金,這是依據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第4點及第6點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如果房東堅持在租約內漲租,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或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建議提供租賃契約書及給付租金證明等可供調查的具體事證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