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真的不是這部門管理的業務,釐清後,外界發現這位立委根本連哪個部門管哪些業務都搞不清楚,光會罵人,丟臉可丟大了。
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因為民代看過太多質詢的新聞畫面,知道記者喜歡衝突畫面,只要拍桌怒罵,記者就會搶拍,頓時鎂光燈閃不停。
我永遠記得黃茂榮教授告訴我,只會哇哇叫沒有用,要思考怎麼才能在當權者的位子上,解決民眾問題,「去成為體制內的人,去成為從內部改變不公不義的人。」
要改變,並不是拍桌子、哇哇大叫就能完成,如果大聲就能做事,那政府根本不需要這麼多部門,只要一台擴音器就好了。
我對自己的期許是:福國利民,去服務那些需要幫忙的人。我必須做足準備,每一次質詢就是我推動社會進步一點點、改變一點點的機會。
質詢的首要之務就是搞清楚各部門、機關是做什麼的,才能夠準確質詢,跟準備開庭一樣。這段學習時間多長?說實話,我腳踏實地花了四年,才敢說自己真搞懂了。很快的,官員就知道我這個議員質詢都是有所本的,而且已經充分準備。更重要的是,他們知道我堅持為民眾謀福利,不達成目的不罷休。
二十多年前,黃珊珊從律師改投入選戰,擔下台北市議員工作。
依法行政,反而寸步難行
我相信由公務員組成的台北市政府,也希望能為民服務,但公務員最在乎的是「依法行政」,很多時候,緊緊的黏著、守著、綁著「法律」二字,反而讓自己寸步難行。
好比有些公務員不敢擔責,看到與法規違背,先罰再說;民眾不滿,請他們去訴願就好。這也是我以前當議員幾乎每天跟市政府辯論的內容。
例如,一家銀行行員在37天內反覆與同一對象結婚四次、離婚三次。依照《勞基法》,結婚可以有八天婚假。她結了四次婚,每次婚假結束就離婚;如此申請四次,共32天不必上班,但薪水照領。這明顯利用法規圖利自己,因此銀行只批准一次婚假。於是,行員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銀行違反勞基法,結果,勞動局判銀行要罰兩萬元。
這則新聞發生時,我已經是台北市副市長,但內心傻眼的程度跟擔任議員時一模一樣。
這擺明了是行員故意「利用」婚假,想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完全不合理。但勞動局的處分就像恐龍一樣,身體大、腦容量小,完全沒考慮這是權力濫用的脫法行為,只著眼是否違反勞基法——這就是「法匠」,忽略法律是合理的規範,依法行政要合情合理的原則。
後來輿論譁然,勞動局主動宣布撤回對銀行兩萬元的罰鍰收場。但有太多案例依舊在冗長的訴願中,拖垮民眾的心力與財力,也影響對政府的觀感。
所以,我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更希望政府不要成為食古不化的官僚。
我從第一次當選市議員,到連任六屆市議員,助理群中有六位跟我一起打拚二十多年,實屬難得;因為他們都知道,進了我的辦公室,不需要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擔亂七八糟的責任,甚至揹亂七八糟的鍋。
因為我們沒有家族政治勢力與強大政黨奧援,完全靠團隊認真努力、實實在在做事,才讓民眾信任我們。
我們堅信,認真的人一定會被看見。
中年轉職,成為台北副市長
記得柯市長問我要不要當副市長的那天,我說我要想一想。
我回家問兒子,「柯市長找我當副市長,你覺得怎麼樣?當副市長就更沒有時間陪你了!」
沒想到兒子很酷地看著我說,「妳常常叫我追夢,我知道這也是妳的夢想,妳就去追啊!」眼前的兒子真是超帥,而且他好懂我。
28歲參選議員的時候,我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叫做「從政」,也沒想過我會變成「政治人物」,當時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我想修改法律,讓法律不再傷人」,就這麼簡單。參與選舉二十多年,但我問政時從沒想過「選舉」,從沒想過「這個案子可以拿到幾票」,我只在乎這件事情是不是能夠幫助人,選票從來不是我的動機。
我49歲當副市長,還是一樣的理由,我要福國利民。因為議員影響力有限,我一直希望成為體制內的人,從內部改革制度、社會與國家。當副市長能做到議員做不到的事情,這個新挑戰讓我躍躍欲試。
所以,我答應柯市長,進入體制,改革體制。
中年轉業有兩大優勢,一是能力與經驗,畢竟已經累積了二、三十年的工作經驗;二是耕耘與累積,過去的努力都是耕耘,只要有本事,就能在新領域收成。
好比我過去當了二十多年議員,從不鬼混。所以我知道各局處職、法規沿革的過程與修改理由,還知道許多個案的來龍去脈。當議員的時候,官員無法糊弄我;當了副市長,同仁還會問我怎麼會知道這麼多,我說:「因為我當議員沒打混,我很認真。」後來,市府同仁甚至覺得我是市政字典,比Google還快又深入。
2019年,黃珊珊卸下長達二十年的議員身份,接任台北市副市長。
位子變了,心情沒變
有人問柯文哲市長,為什麼找黃珊珊?
他說,因為他當市長之後,看我問政這麼多年以來,發現我從來不會在質詢時對市府官員大小聲,也不會情緒失控。而且我提出來的質詢,都是可以執行的方案。他覺得很奇怪,到底我是怎麼做到的。
柯文哲與黃珊珊搭擋,成為台北市市長、副市長。
像海砂屋,我替市民感到無奈。以前南港某國宅是海砂屋,馬市長任內遲遲不賠償補助,房子是市府蓋的,用了海砂當建材,居民過得提心吊膽,擔心頭頂砂石隨時會掉下來。但因為居民買了房子就是私產,所以市府只能「依法行政」。言下之意就是:房子是你的,我幫你重蓋就是「圖利他人」。
為了這「依法行政」四個字,我爭取十多年,戴著安全帽在海砂屋裡會勘多次才重建。
還有,海砂屋鑑定問題。某社區四樓的整座陽台無預警崩落,樓下陽台及馬路上都是不斷掉落的瓦礫石塊,最大的石塊比一個人高,幸好當時沒有人經過。大家都知道這是海砂屋,住戶們也想都更重建,但光走一個「海砂屋認定程序」就看不到盡頭。
我們的法規是:建管處公告原則手冊,裡面對於鑑定報告書要含括哪些內容摘要,都有詳細規定。接著公告某些公會或單位可以辦理海砂屋鑑定,並且出具鑑定報告書,十分完善。可是,拿到報告書後還得重來一次,因為報告要經過審議會審查,才算完成。
我覺得完全不合理。建管處提出的合格標準、建管處找來的合格評審,做出的結論還要另外的評審來評是否公正!豈不代表官方也質疑前面的公會或單位不具鑑定力?既然不具鑑定力,那為何要民眾走這一串流程?
官員答覆我,因為曾有官司發現鑑定報告有問題,為了補強才加入審議會。我知道中間曾出差池,但我說,某份報告有問題,應該檢討鑑定單位,怎會一竿子打翻所有人?一來一往多花幾年時間,多少人流離失所回不了家?
連有立即危險的海砂屋,都能在認定程序上遭遇這麼多困難(我不想說「刁難」),住戶怎麼相信市府有誠意想解決海砂屋都更的問題?民眾又怎麼能相信市府真心想讓大家好好過日子?
曾任台北市議員的黃珊珊,指出市府應加快海砂屋的更新流程。圖片來源:截自黃珊珊YouTube影片
我提出的要求是「海砂屋迅行劃定」,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另外,經認定是海砂屋後,如果社區申請迅行劃定,應直接採用建管處認定,不再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再走一次。
直到柯文哲市長才終於從善如流,採納建議,讓民眾可以有個安全的住家。所以,柯市長肯定我提出可以執行的方案。我心裡想的是,當然啊!不然民眾會讓我六連任嗎?(延伸閱讀|為何每日7:30開晨會?柯文哲:就像門診加急診,打破部門「分工不合作」)
當議員二十多年,我經歷了馬英九、郝龍斌、柯文哲三任市長,前兩任市長對於我的提案通常不太在意,其實我的質詢二十多年來,品質一直沒變過,都是希望福國利民,在不違法的情況之下,幫無助的市民想想辦法。
可是前面兩任市長對我同樣用心的質詢,通常下場都是「帶回研究」,他們不想做的,官樣文章回覆後,就沒下文了,但我窮追猛打、從不放棄。到了柯市長任內,他會答覆我,也會回答其他議員。我們質詢的執行狀況與結果,哪些成功,哪些遇到了什麼困難所以還沒成功。我能從這份答覆體會到他是真的想做事,所以願意轉換跑道、進入市府當副市長。
位子變了,但心情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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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珊珊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2/07/14




